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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完善我国船舶留置权制度出发,阐述了我国立法对船舶留置权的概念规定的不足,指出了完整的船舶留置权应包括承拖方的留置权;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指出船舶留置权担保的债权范围及船舶留置权的取得条件;并论述了船舶留置权的实现和清偿问题:总结了船舶留置权的消灭条件。最后,通过对以上个方面充分、详尽的分析,提出了对《海商法》中船舶留置权的修改建议,构建出完善的船舶留置权制度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