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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承包是在公私合作以及市场化的背景下产生的,有大批学者都为治安承包制度的存在提供了大量的理论依托,如新公共行政理论、现代警务改革理论等,可见它顺应了新行政理论与时代的发展趋势,为严峻的治安形势和公安部门人力的短缺问题提供了很好的解决途径。但治安承包在实践中依然面临着合法性不足、主体混乱、运作无序等种种困境,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构造治安承包的理想模式,需要对承包主体、承包内容、利益责任分配等一系列过程性问题做出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