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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研究是一种间接认识,其认识主体不能直接地接受和反映客体(史实),而需借助一定的中介(史料)。因此,辨析客体与中介之间是否符契,构成了历史研究中考实性认识的重要任务。从思维方式的角度来看,考实性认识的主要方法有六种:比较、归纳、类推、演绎、钩沉、溯源。考实性认识的一般形式是通过“存疑”——“搜证”——“考求”三段式发现史料中的矛盾点与契合点以证其是非的过程。考实性认识与其他认识形式相互依存、相互补充,各自有着重要作用,不可偏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