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济政字[2018]2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现将《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凡列入《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除按规定进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的项目外,应全部进入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各分中心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