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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苏建规字[2016]3号各市建设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建设局:《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对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已经厅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附件: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对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