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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产业既是文化产业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意识形态阵地,呼吁优先发展与出版产业相关的五个环境,以利于文化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这是一把双刃剑。虽然现在大多数出版社与作者签订印数稿酬合同,但还是出现一些故意隐瞒印数的情况。盗版的形式已发生了变化,过去以为是不法书商责任(在相当一段时期以来的确如此),经过这些年的“扫黄打非”,情况已经有了好转。现在有的出版社,存在“监守自盗”的现象,为的是尽量少给作者稿酬(当然,还有避税原因)。过去,图书版权页上不仅标明版次,还要标明印数。现在,谁也说不清楚一版究竟印了多少册。这样,既伤害了作者利益(当然也使税收受损),也伤害了社会公平公正。因此,在我们对WTO承诺的保护知识产权取得阶段性成果基础上,应当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法律法规环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相对于其他产业,关于出版产业——文化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仅仅凭行政干预和领导讲话、作指示只能解决一时一事的问题,建立一个良好的法律法规环境,才能长久解决规则性问题。因此,要加快推出相关法律法规,优化法律法规环境。
政策环境。由于意识形态属性,我们的文化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归宣传口领导,但是,有些相关政策又由政府其他职能部门推出,由此存在相互脱节的问题。比如社会保障政策的制定和推出归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具体实施又是属地化管理。而劳动工资政策又是由人事部制定和推出,还有税收政策等,都不归宣传部门领导。而这些问题是转企改制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比如现在已经实行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的出版事业单位,迟迟不肯转制为企业,就是因为一些实际问题没有解决。以退休人员退休金为例 :如果仍保留事业外壳,涨工资,副局级人员涨750元,正高职称人员涨700元,而已交社保人员则只涨150元,三年后补齐到事业单位现在的水平,显然,个人要受损失。因此,许多单位的领导难下决心,持观望态度。而这些问题宣传部门无法左右。
另外,出版产业——文化产业国有资产出资人问题尚处于模糊状态。国资委只管第一产业国有资产。对于具有意识形态属性的出版社、期刊社、报社等的国有资产,现在仍以事业法人状态去持有和管理,至今出资人的身份还没有明确,谁来授权转企改制。如不解决这个问题,将衍生诸多后患。当前,出版产业政策环境急需梳理,让相关政策衔接起来。
融资环境。随着出版产业——文化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融资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要研究和制定针对文化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特性的融资评估体系。要不然,仅靠社会融资来自我发展,存在一定的风险。另外,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比如目前对有市场前景的书稿的争夺已呈白热化趋势。一个畅销书作家的书稿,动辄100万元乃至200万元才肯出手给出版社,谁给的钱多作者就把书稿给谁。贝塔斯曼等国际出版业大鳄多年前开始进入中国市场,以组织读者俱乐部的形式培育国内市场,曾经一度要和人民文学出版社共同组织文学评奖。这些公司目前以资本形式介入,开始通过一些文化公司高价购进书稿。在这场竞争中,我们大部分以条块分割状态存在的单打独斗的国有出版社,将面临严峻挑战。由于体制机制等原因,有些国有出版社,甚至很难与个体资本去抗衡。现在有的出版社就选择与个体资本合作,对方出钱出版社出版,除去作者高额稿酬,抛去成本,利润平分。如果国有银行能采取对中小企业的融资优惠政策,就可以使出版社规避许多风险,使文化产业健康发展具有资本保障。目前的无形资产评估体系非常不健全。出版社要出一本书,谁能给做出无形资产抵押评估?文化产业的评估体系不健全,融资体系不完善,推进出版产业——文化产业发展光靠国家补贴拨款或靠几位老总去向文化公司举债,已经赶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所以,需要及时改善融资环境。
价格环境。在出版领域,亟待确立政府指导价格。图书价位虚高,对图书出版产业影响尤为突出,而高定价低折扣现象,已经严重制约了出版产业的正常发展。这一点可能与计划经济时代以码洋确定出版社的产值弊端有关。现在国民经济的测量标准,也放弃了简单以GDP增长值来认定的方式。因此,对于出版社也应以实洋来判定其生产标准。同时,由政府职能部门来定期推出图书定价指导价格,对降低图书价位虚高,治理价格环境,消除各种隐患,引导出版产业步入良性循环轨道十分有利。否则下一步的发展可能还会遇到新的障碍。
(2006年12月17日在“中国出版学科建设与产业发展研讨会”上发言摘要)
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这是一把双刃剑。虽然现在大多数出版社与作者签订印数稿酬合同,但还是出现一些故意隐瞒印数的情况。盗版的形式已发生了变化,过去以为是不法书商责任(在相当一段时期以来的确如此),经过这些年的“扫黄打非”,情况已经有了好转。现在有的出版社,存在“监守自盗”的现象,为的是尽量少给作者稿酬(当然,还有避税原因)。过去,图书版权页上不仅标明版次,还要标明印数。现在,谁也说不清楚一版究竟印了多少册。这样,既伤害了作者利益(当然也使税收受损),也伤害了社会公平公正。因此,在我们对WTO承诺的保护知识产权取得阶段性成果基础上,应当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法律法规环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相对于其他产业,关于出版产业——文化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仅仅凭行政干预和领导讲话、作指示只能解决一时一事的问题,建立一个良好的法律法规环境,才能长久解决规则性问题。因此,要加快推出相关法律法规,优化法律法规环境。
政策环境。由于意识形态属性,我们的文化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归宣传口领导,但是,有些相关政策又由政府其他职能部门推出,由此存在相互脱节的问题。比如社会保障政策的制定和推出归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具体实施又是属地化管理。而劳动工资政策又是由人事部制定和推出,还有税收政策等,都不归宣传部门领导。而这些问题是转企改制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比如现在已经实行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的出版事业单位,迟迟不肯转制为企业,就是因为一些实际问题没有解决。以退休人员退休金为例 :如果仍保留事业外壳,涨工资,副局级人员涨750元,正高职称人员涨700元,而已交社保人员则只涨150元,三年后补齐到事业单位现在的水平,显然,个人要受损失。因此,许多单位的领导难下决心,持观望态度。而这些问题宣传部门无法左右。
另外,出版产业——文化产业国有资产出资人问题尚处于模糊状态。国资委只管第一产业国有资产。对于具有意识形态属性的出版社、期刊社、报社等的国有资产,现在仍以事业法人状态去持有和管理,至今出资人的身份还没有明确,谁来授权转企改制。如不解决这个问题,将衍生诸多后患。当前,出版产业政策环境急需梳理,让相关政策衔接起来。
融资环境。随着出版产业——文化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融资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要研究和制定针对文化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特性的融资评估体系。要不然,仅靠社会融资来自我发展,存在一定的风险。另外,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比如目前对有市场前景的书稿的争夺已呈白热化趋势。一个畅销书作家的书稿,动辄100万元乃至200万元才肯出手给出版社,谁给的钱多作者就把书稿给谁。贝塔斯曼等国际出版业大鳄多年前开始进入中国市场,以组织读者俱乐部的形式培育国内市场,曾经一度要和人民文学出版社共同组织文学评奖。这些公司目前以资本形式介入,开始通过一些文化公司高价购进书稿。在这场竞争中,我们大部分以条块分割状态存在的单打独斗的国有出版社,将面临严峻挑战。由于体制机制等原因,有些国有出版社,甚至很难与个体资本去抗衡。现在有的出版社就选择与个体资本合作,对方出钱出版社出版,除去作者高额稿酬,抛去成本,利润平分。如果国有银行能采取对中小企业的融资优惠政策,就可以使出版社规避许多风险,使文化产业健康发展具有资本保障。目前的无形资产评估体系非常不健全。出版社要出一本书,谁能给做出无形资产抵押评估?文化产业的评估体系不健全,融资体系不完善,推进出版产业——文化产业发展光靠国家补贴拨款或靠几位老总去向文化公司举债,已经赶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所以,需要及时改善融资环境。
价格环境。在出版领域,亟待确立政府指导价格。图书价位虚高,对图书出版产业影响尤为突出,而高定价低折扣现象,已经严重制约了出版产业的正常发展。这一点可能与计划经济时代以码洋确定出版社的产值弊端有关。现在国民经济的测量标准,也放弃了简单以GDP增长值来认定的方式。因此,对于出版社也应以实洋来判定其生产标准。同时,由政府职能部门来定期推出图书定价指导价格,对降低图书价位虚高,治理价格环境,消除各种隐患,引导出版产业步入良性循环轨道十分有利。否则下一步的发展可能还会遇到新的障碍。
(2006年12月17日在“中国出版学科建设与产业发展研讨会”上发言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