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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图书馆的知识共享是不仅包括图书馆内部知识共享,还包括与图书馆紧密相连的外部机构和用户之间的知识共享。本文从图书馆知识共享的内涵入手,分析了图书馆知识共享实践的障碍并介绍了解决障碍的途径。
【关键词】图书馆 知识共享 问题探讨
一、图书馆知识共享内涵
图书馆知识共享也是图书馆开展的知识共享。这不仅包括图书馆内部人员之间的知识共享,还包括与图书馆紧密相连的外部机构之间、图书馆和图书馆用户之间的知识共享。图书馆内部人员的知识共享和图书馆与用户之间的知识共享是图书馆知识共享的主要方面,而图书馆与外部机构之间的知识共享是图书馆知识共享的次要方面。以上都包括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的知识共享。我们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理解图书馆的知识共享行为:第一个层面是,知识交流所涉及的隐性知识和显性知识之间的相互转化;第二个层面是,知识在个人、团队和图书馆三个层次之间的流动。其实,这第二个层面是包含着第一个层面的,就是说,个人知识到组织知识的转化意味着个人的隐性知识和显性知识到组织的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的转化。经历了个人隐性知识-个人显性知识-组织隐性知识-组织显性知识这一过程,图书馆的知识共享就完成了“螺旋式上升”的一个阶段;此后,共享过程会从一个更高的起点开始。可见,图书馆的个人和组织隐性知识和显性知识的转化是图书馆知识共享的核心。在隐性/显性知识、个人/组织知识相互转化的过程中,知识共享应该达到1+1>2的效果。单单从他人那里获取知识或学到技能不是知识共享的真正目的,知识共享要求在共享的过程中予以创新,图书馆知识共享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图书馆的知识创新和增值。
二、图书馆知识共享实践中的障碍
(一)部分读者和馆员提供隐性知识的被动性
图书馆馆员作为知识拥有者,在获得知识的过程中,要付出一定的物力、精力和财力。对于个人来说,馆员对图书馆的价值取决于自身所知道的而其他人并不知晓的知识。个人拥有的独特技能使自己改进工作效率,提高个人在团体中的地位,而共享之后的知识不再为个人独有,自己存在的价值就会减少。当他无法通过正常利润补偿成本时,他们往往限制知识的传播,提高知识的价格,以获取高额的垄断利润。知识的垄断性越强,知识所有者得到的补偿就越高,自发的共享很难产生。
(二)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
由于对隐性知识的重要性和复杂性认识不足,缺乏对隐性知识的研究和有效管理,图书馆知识共享管理大多不健全。馆员所拥有的隐性知识贮存在头脑中,是否贡献出来供其他人共享,完全取决于馆员的意愿。所以合理的激励机制对促进隐性知识交流和共享极为重要。但目前大多数图书馆采取的分配制度明显不利于隐性知识的交流与共享,缺少由物质、精神等多方面激励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是图书馆隐性知识得不到有效管理的一大障碍。
(三)图书馆利用的复杂性和难度
图书馆对知识的组织和整序是其基本功能,而知识的组织和整序需要的是特殊的专业性技能,因其组织和整序的日益复杂化不可避免地影响用户的检索和利用,这是造成用户利用图书馆难度的根本原因。因为从用户查询利用来说,尽管需要的知识和技能的专业化色彩已经淡化,但仍然会带来不少麻烦。在现代化信息技术条件下,随着复合图书馆、数字图书馆建设的推进,图书馆利用的复杂性和难度没有降低。
三、解决图书馆知识共享障碍的措施
(一)建立图书馆知识共享协议
图书馆和其他社会组织一样,有工作关系维系的供需链,图书馆与书商(源文献信息提供者)、行政管辖部门(资金来源部门)、社区、用户、本行业及其他文献信息服务部门、技术支持行业及部门,同样也包括其他图书馆。图书馆最重要的使命就是为其用户扩大知识的获取、各图书馆之间的关系是共存共荣的互助协作关系。网络技术和通讯技术的迅猛发展为身处异地的图书馆员知识交流和共享提供了必要的工具,因此在某种程度上说,在整个地区、国家以至全球范围内实现图书馆知识共享是有可能的,主要建立图书馆知识共享协议,这是深度合作和长久合作的必要措施。由于各馆知识资源分布不平衡,所以共享具有差异性。
(二)建立图书馆知识共享激励机制
建立知识共享的激励机制,包括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使用户既能获得实际的利益又能得到心理上的满足,从而激发用户的知识学习、创新及知识共享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其知识交换的意愿。在图书馆和用户之间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双方都会从中受益并相继得以发展。
(1)共同创新机制
创新并不总是来自图书馆内部,很大部分是来自用户。图书馆可以积极地加强与用户的联系,使用户成为图书馆良好的合作者,共同进行信息服务的开发和革新。共同创新的观点概括性地阐明了一种真实的伙伴关系,是图书馆为用户提供服务的最高形式。
(2)共同学习机制
这是一种突出图书馆无形的社会文化价值创造和利用的方式,重点在于促进图书馆和用户之间以及不同用户之间的团队学习。通过这种方式图书馆可以在与用户的互动中创造价值,甚至可以利用用户的知识创造一种全新的价值链或者进行组织结构及流程的再造。同时基于团队的学习也可以提高用户的满意度,促进图书馆与用户进行显性和隐性知识的共享。
(3)智力资产共享机制
共享智力资产是图书馆与用户关系最为密切的知识共享方式。把用户视为图书馆的“所有者”,图书馆与用户共同分享双方的智力资产,并且创造出新的智力资产,以获取智力资产的最大收益。用户不仅参与参考咨询服务,还同图书馆一起共同开创图书馆的未来。
参考文献:
[1]王德禄.知识管理的IT实现:朴素的知识管理.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3
[2]杜海云.图书馆如何实现知识共享,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5(24):46-48
[3]蒋永福.知识秩序·知识共享·知识自由-关于图书馆精神的制度维度的思考,中国图书馆学报,2004(04):112-115
[4]刘琨珊.图书馆隐性共享的机制研究,集团经济研究,2006(08):192-193
【关键词】图书馆 知识共享 问题探讨
一、图书馆知识共享内涵
图书馆知识共享也是图书馆开展的知识共享。这不仅包括图书馆内部人员之间的知识共享,还包括与图书馆紧密相连的外部机构之间、图书馆和图书馆用户之间的知识共享。图书馆内部人员的知识共享和图书馆与用户之间的知识共享是图书馆知识共享的主要方面,而图书馆与外部机构之间的知识共享是图书馆知识共享的次要方面。以上都包括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的知识共享。我们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理解图书馆的知识共享行为:第一个层面是,知识交流所涉及的隐性知识和显性知识之间的相互转化;第二个层面是,知识在个人、团队和图书馆三个层次之间的流动。其实,这第二个层面是包含着第一个层面的,就是说,个人知识到组织知识的转化意味着个人的隐性知识和显性知识到组织的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的转化。经历了个人隐性知识-个人显性知识-组织隐性知识-组织显性知识这一过程,图书馆的知识共享就完成了“螺旋式上升”的一个阶段;此后,共享过程会从一个更高的起点开始。可见,图书馆的个人和组织隐性知识和显性知识的转化是图书馆知识共享的核心。在隐性/显性知识、个人/组织知识相互转化的过程中,知识共享应该达到1+1>2的效果。单单从他人那里获取知识或学到技能不是知识共享的真正目的,知识共享要求在共享的过程中予以创新,图书馆知识共享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图书馆的知识创新和增值。
二、图书馆知识共享实践中的障碍
(一)部分读者和馆员提供隐性知识的被动性
图书馆馆员作为知识拥有者,在获得知识的过程中,要付出一定的物力、精力和财力。对于个人来说,馆员对图书馆的价值取决于自身所知道的而其他人并不知晓的知识。个人拥有的独特技能使自己改进工作效率,提高个人在团体中的地位,而共享之后的知识不再为个人独有,自己存在的价值就会减少。当他无法通过正常利润补偿成本时,他们往往限制知识的传播,提高知识的价格,以获取高额的垄断利润。知识的垄断性越强,知识所有者得到的补偿就越高,自发的共享很难产生。
(二)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
由于对隐性知识的重要性和复杂性认识不足,缺乏对隐性知识的研究和有效管理,图书馆知识共享管理大多不健全。馆员所拥有的隐性知识贮存在头脑中,是否贡献出来供其他人共享,完全取决于馆员的意愿。所以合理的激励机制对促进隐性知识交流和共享极为重要。但目前大多数图书馆采取的分配制度明显不利于隐性知识的交流与共享,缺少由物质、精神等多方面激励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是图书馆隐性知识得不到有效管理的一大障碍。
(三)图书馆利用的复杂性和难度
图书馆对知识的组织和整序是其基本功能,而知识的组织和整序需要的是特殊的专业性技能,因其组织和整序的日益复杂化不可避免地影响用户的检索和利用,这是造成用户利用图书馆难度的根本原因。因为从用户查询利用来说,尽管需要的知识和技能的专业化色彩已经淡化,但仍然会带来不少麻烦。在现代化信息技术条件下,随着复合图书馆、数字图书馆建设的推进,图书馆利用的复杂性和难度没有降低。
三、解决图书馆知识共享障碍的措施
(一)建立图书馆知识共享协议
图书馆和其他社会组织一样,有工作关系维系的供需链,图书馆与书商(源文献信息提供者)、行政管辖部门(资金来源部门)、社区、用户、本行业及其他文献信息服务部门、技术支持行业及部门,同样也包括其他图书馆。图书馆最重要的使命就是为其用户扩大知识的获取、各图书馆之间的关系是共存共荣的互助协作关系。网络技术和通讯技术的迅猛发展为身处异地的图书馆员知识交流和共享提供了必要的工具,因此在某种程度上说,在整个地区、国家以至全球范围内实现图书馆知识共享是有可能的,主要建立图书馆知识共享协议,这是深度合作和长久合作的必要措施。由于各馆知识资源分布不平衡,所以共享具有差异性。
(二)建立图书馆知识共享激励机制
建立知识共享的激励机制,包括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使用户既能获得实际的利益又能得到心理上的满足,从而激发用户的知识学习、创新及知识共享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其知识交换的意愿。在图书馆和用户之间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双方都会从中受益并相继得以发展。
(1)共同创新机制
创新并不总是来自图书馆内部,很大部分是来自用户。图书馆可以积极地加强与用户的联系,使用户成为图书馆良好的合作者,共同进行信息服务的开发和革新。共同创新的观点概括性地阐明了一种真实的伙伴关系,是图书馆为用户提供服务的最高形式。
(2)共同学习机制
这是一种突出图书馆无形的社会文化价值创造和利用的方式,重点在于促进图书馆和用户之间以及不同用户之间的团队学习。通过这种方式图书馆可以在与用户的互动中创造价值,甚至可以利用用户的知识创造一种全新的价值链或者进行组织结构及流程的再造。同时基于团队的学习也可以提高用户的满意度,促进图书馆与用户进行显性和隐性知识的共享。
(3)智力资产共享机制
共享智力资产是图书馆与用户关系最为密切的知识共享方式。把用户视为图书馆的“所有者”,图书馆与用户共同分享双方的智力资产,并且创造出新的智力资产,以获取智力资产的最大收益。用户不仅参与参考咨询服务,还同图书馆一起共同开创图书馆的未来。
参考文献:
[1]王德禄.知识管理的IT实现:朴素的知识管理.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3
[2]杜海云.图书馆如何实现知识共享,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5(24):46-48
[3]蒋永福.知识秩序·知识共享·知识自由-关于图书馆精神的制度维度的思考,中国图书馆学报,2004(04):112-115
[4]刘琨珊.图书馆隐性共享的机制研究,集团经济研究,2006(08):192-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