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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0年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水利普查实施原则,在县水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各乡(镇)分别成立了由乡(镇)长任组长、分管水利的副乡(镇)长和水利工作站站长任副组长,各村委会主任为成员的普查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周密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