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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市供电有限公司地处海峡西岸的沿海城市——长乐市,2004年7月27日,公司顺利完成股改工作,由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和长乐市国有资产营运公司分别持股51%和49%,挂牌成立“长乐市供电有限公司”。2006年,公司被福建省电力公司授予“一流县级供电企业单位”和“县供电企业同业对标综合管理标杆单位”的荣誉。几年来,公司坚持以同业对标为抓手、以创国家电网一流县供电企业为目标,营造“比、学、赶、超”的创建氛围,培育“严、细、实、新”的工作机制,用指标评价企业,用业绩考核企业,不断提升公司各项管理水平,公司同业对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