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 桂政办发[2007]15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各金融机构:自治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监局、广西证监局、广西保监局《关于广西金融业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