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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探讨春节期间特有的烟花爆竹所致眼外伤的特点,及其危害性。方法对2009年1月26日(农历除夕)至2009年2月1日(正月初七)我科收治的24例(24眼)烟花爆竹伤的一般情况、眼别、爆炸物种类、受伤情况以及对视功能的损害程度进行分析。结果男21例,女3例。本人燃放烟花爆竹时受伤者8例,观看别人燃放时受伤者16例。本人燃放时受伤者致伤距离最短0.5m,最长3.0m,平均致伤距离0.9m;观看时受伤者致伤距离最短1.0m,最长8.0m,平均致伤距离3.1m。其中鞭炮致伤18例,烟花致伤6例。伤后患眼视力0.05以下者20眼,其中无光感7眼,光感6眼,手动3眼,数指4眼,对视功能损害严重。结论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所致的眼外伤应引起社会高度重视,家长、学校、眼科工作者要配合,加强对儿童监护和安全教育,共同预防和减少眼爆炸伤的发生,一旦发生,应及时正确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