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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台湾地区于2002年6月出台了“金融资产证券化条例”,该条例对台湾金融资产证券化的开展,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而内地的金融资产证券化尚处于摸索阶段,由于法制的不完善,搞到后来常常走到“四不象”的境地,风险系数很高,因此,政府部门对“证券化”产生抵触情绪。作为同文同种的台湾地区,其“金融资产证券化条例”的出台无疑能给内地提供许多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