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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当代法治建构运作体制下,形式法治维护了法律确定性的同时,“合法不合理”现象却频繁发生,不能满足对法治的追求,现代法治之路走向不断向实质法治倾斜.本文主要从法律渊源、价值衡量、司法尊让、法律共识四个视角论证寻求司法判决的实质合法性这一主张,探求法治建设的新思路,论证实质法治的建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