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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市场经济环境下,降低成本、增加效益始终是每个企业所追求的既定目标,纳税筹划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手段之一。本文将围绕纳税筹划这一主题,从多个角度论述如何合理运用税收及优惠政策,搞好企业的纳税筹划。
关键词:税收政策 合理运用 纳税筹划
0 引言
企业的成本可以分为内部成本和外部成本,而企业纳税成本是典型的外部成本。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点,税收直接影响企业的现金流量、经营利润乃至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因此,做好纳税筹划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活动对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提高市场竞争力具有现实的意义。纳税筹划是一种理财行为,属于纳税人的财务管理活动,又为财务管理赋予了新的内容,所以企业应当把控制纳税成本作为企业控制成本的重要一项。
1 测算税负平衡点,合理选择税率进行纳税筹划
由税法规定可知,税法对混合销售是按经营业务主营来确定征税的,只选择一个税种:增值税或者营业税。在实际经营活动中,企业的兼营和混合销售往往同时进行,在纳税筹划时,如果企业选择缴纳增值税,只要使应税货物的销售额占到总销售额的50%以上;如果企业选择缴纳营业税,只要使营业税的应税劳务占到总销售额的50%以上。也就是企业完全可以通过控制应税货物和非应税劳务的所占的比例,来达到选择作为低税负税种的纳税人的目的。
例如,唐山开滦石油销售有限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公司系2004年开滦集团为了落实河北省国有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会议精神,于2004年10月经河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冀国资字(2004)486号文件批准组建成立的新公司。
公司以汽油、柴油、煤油的批发、零售为主,同时还有公路危险货物运输业务、仓储业务。公司拥有八座1000立方立式柴油罐,1座2000立方立式汽油罐,总库容量为10000立方。公司现有职工102人,2006年度商品销售收入2800万元,其中运输业务收入58万元,购进商品的金额为1876万元,进项税34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7%,取得仓储收入2200万元,营业税税率5%。实现利润总额236万元,所得税税率33%。
1.1 变更经营业务主营来选择税负较轻的税种
首先,由于公司的应税货物的销售额占到总销售额的50%以上,
即:2800/(2800+2200)*100%=56%
表明公司是以货物的批发或零售为主,应征收增值税。
其次,从该公司的实际增值率来分析:
实际增值率=(2800-1876)/2800*100%=33%
最后,从计算中可知,由于公司实际增值率为33%,小于税负平衡点的增值率34.40%,故应选择缴纳增值税,其节税额为:
2800*5%-(2800*17%-2200*17%)=38万元
反之,如果公司实际增值税率大于34.40%,则应选择缴纳营业税,并通过安排使公司的营业税占到全部销售额的50%以上即可。
1.2 调整经营范围及核算方式
同上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来调整经营范围或核算方式,以依法规避缴纳增值税的方法来达到节税的目标。
公司被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其发生的混合销售行为一并征收增值税。这主要是因为公司属于商品流通企业,而且兼营非应税劳务销售收入未达到总销售额的50%。因此,公司应缴纳缴纳增值税税金为:(2800+2200)*17%-340=510万元
增值税负担率为:510/(2800+2200)*100%=10.20%
由于公司增值税负担率较高,经济效益不好,从而限制了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为了改变现状,公司进行了纳税筹划。
首先,公司增值税负担较高的主要原因,含运输业务的销售收入超过了公司全部收入的50%,为:
2800/(2800+2200)*100%=56%
而按税法规定缴纳增值税之故.
其次,是因为运输、仓储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较高,而又没有相应的进项税额可供扣除。也就是说,合并征收增值税后,企业的实际增值率为:
增值率(2800+2200-340)/(2800+2200)*100%=93.20%
而当增值税税率为17%,(仓储的)营业税率为5%时,其税负平衡点的增值率(R)仅为34.40%;当增值税税率为17%,(运输的)营业税税率为3%时,税负平衡点的增值率(R)也只有20.64%。
由此可见,由于实际增长率太高,而导致公司的税负过高。为此,公司应将仓储、运输等进行纳税筹划,而缴纳营业税,就能收节税之效。但公司是商品流通企业,其非应税劳务销售额,即仓储、运输等收入很难达到销售总额的50%以上,因此,要解决公司实际问题,必须调整现行的经营范围及核算方式。
具体方案是:将公司的运输部、仓储部划归成立服务公司,随之运输业务、仓储业务由服务公司实行单独核算,运输收入从商品销售收入中分离出来,划归服务公司统一核算缴纳税款。
通过上述的纳税筹划之后,其纳税结果如下:
①商品销售收入为:2800-58=2742(万元)
应缴纳增值税为2742*17%-340=126.14(万元)
②服务公司应就运输、仓储收入按规定分别征收营业税,应缴纳的税金为:
运输应纳营业税税额=58*3%=1.74(万元)
仓储应纳营业税税额=2200*5%=110(万元)
③节税效果:510-(126.14+1.74+110)=272.12(万元)
这种节税效果可谓大呀!
2 分散企业经营规模,避大就小方法进行纳税筹划
企业进行纳税筹划,对内部运输车辆,互相之间不需要协作,因此,可以将企业分成几个个体工商户,分别领取营业执照,办理税务登记,将每个个体户的月营业额控制在起征点以下,因此,不需要缴纳营业税及其附加。
同上例,公司可以将拥有的十辆运输车辆分成十个个体工商户登记,分别领取营业执照,办理税务登记,使每个个体工商户的月营业额在5000元以下,由于在起征点以下,因此,不需要缴纳营业税及其附加,每月可以节约税款1.74*(1+11%)=1.93万元。
3 选择内部出租方式,实现纳税最小进行纳税筹划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出租不动产取得的固定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1]78号)的规定,企业出租不动产,应按取得的收入,税率执行“服务业——租赁”缴纳营业税。
同上例,公司按照“服务业——租赁”缴纳5%的营业税:2200*5%=110(万元),需要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110*(7%+4%)=12.10(万元),公司承担的税收额为110+12.10=122.10(万元)。
公司可以将仓库出租给本公司员工,或者与非本公司职工的承租者签订劳动合同,将其变为本单位职工,而且,这些职工均不办理营业执照,以本单位的名义对外进行经营。则公司就不用缴纳122.10万元的税收,可以将节省的122.10万元税款作为管理费用使用。
4 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安置下岗人员进行纳税筹划
根据《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208号规定:“对新办的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当年心招用下岗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财税[2003]192号更改为1年),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及其他相关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3]192规定:“凡在2005年底之前,符合中发[2002]12耗文件优惠政策条件规定的,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企业和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所兴办的经济实体,可按有关规定享受最长期限为3年的税收优惠和社会保险补贴,直至期满为止。”
同上例,公司可以利用改制优惠政策,使其招纳人员符合文件规定要求,这样一来,公司只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所得税都可以免交,按方案一(二)中计算,实际节税为:
1.74*(1+11%)+110*(1+11%)+236*33%=201.91万元。
总之,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在合乎法律的前提下,为达到潜在税收负担最小化,税收收益或所得最大化的目标,采用将其组织机构、产品业务等进行统一规划,充分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使国家的税收政策得以正确的贯彻实施,同时促进纳税人增强税收法律意识,用好用足税收政策,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王智勇.《企业纳税筹划》,企业管理出版社,2008.8.
[2]王智勇.《企业纳税筹划方案设计与案例点评》,企业管理出版社,2008.8.
[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税法》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4.
关键词:税收政策 合理运用 纳税筹划
0 引言
企业的成本可以分为内部成本和外部成本,而企业纳税成本是典型的外部成本。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点,税收直接影响企业的现金流量、经营利润乃至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因此,做好纳税筹划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活动对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提高市场竞争力具有现实的意义。纳税筹划是一种理财行为,属于纳税人的财务管理活动,又为财务管理赋予了新的内容,所以企业应当把控制纳税成本作为企业控制成本的重要一项。
1 测算税负平衡点,合理选择税率进行纳税筹划
由税法规定可知,税法对混合销售是按经营业务主营来确定征税的,只选择一个税种:增值税或者营业税。在实际经营活动中,企业的兼营和混合销售往往同时进行,在纳税筹划时,如果企业选择缴纳增值税,只要使应税货物的销售额占到总销售额的50%以上;如果企业选择缴纳营业税,只要使营业税的应税劳务占到总销售额的50%以上。也就是企业完全可以通过控制应税货物和非应税劳务的所占的比例,来达到选择作为低税负税种的纳税人的目的。
例如,唐山开滦石油销售有限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公司系2004年开滦集团为了落实河北省国有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会议精神,于2004年10月经河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冀国资字(2004)486号文件批准组建成立的新公司。
公司以汽油、柴油、煤油的批发、零售为主,同时还有公路危险货物运输业务、仓储业务。公司拥有八座1000立方立式柴油罐,1座2000立方立式汽油罐,总库容量为10000立方。公司现有职工102人,2006年度商品销售收入2800万元,其中运输业务收入58万元,购进商品的金额为1876万元,进项税34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7%,取得仓储收入2200万元,营业税税率5%。实现利润总额236万元,所得税税率33%。
1.1 变更经营业务主营来选择税负较轻的税种
首先,由于公司的应税货物的销售额占到总销售额的50%以上,
即:2800/(2800+2200)*100%=56%
表明公司是以货物的批发或零售为主,应征收增值税。
其次,从该公司的实际增值率来分析:
实际增值率=(2800-1876)/2800*100%=33%
最后,从计算中可知,由于公司实际增值率为33%,小于税负平衡点的增值率34.40%,故应选择缴纳增值税,其节税额为:
2800*5%-(2800*17%-2200*17%)=38万元
反之,如果公司实际增值税率大于34.40%,则应选择缴纳营业税,并通过安排使公司的营业税占到全部销售额的50%以上即可。
1.2 调整经营范围及核算方式
同上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来调整经营范围或核算方式,以依法规避缴纳增值税的方法来达到节税的目标。
公司被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其发生的混合销售行为一并征收增值税。这主要是因为公司属于商品流通企业,而且兼营非应税劳务销售收入未达到总销售额的50%。因此,公司应缴纳缴纳增值税税金为:(2800+2200)*17%-340=510万元
增值税负担率为:510/(2800+2200)*100%=10.20%
由于公司增值税负担率较高,经济效益不好,从而限制了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为了改变现状,公司进行了纳税筹划。
首先,公司增值税负担较高的主要原因,含运输业务的销售收入超过了公司全部收入的50%,为:
2800/(2800+2200)*100%=56%
而按税法规定缴纳增值税之故.
其次,是因为运输、仓储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较高,而又没有相应的进项税额可供扣除。也就是说,合并征收增值税后,企业的实际增值率为:
增值率(2800+2200-340)/(2800+2200)*100%=93.20%
而当增值税税率为17%,(仓储的)营业税率为5%时,其税负平衡点的增值率(R)仅为34.40%;当增值税税率为17%,(运输的)营业税税率为3%时,税负平衡点的增值率(R)也只有20.64%。
由此可见,由于实际增长率太高,而导致公司的税负过高。为此,公司应将仓储、运输等进行纳税筹划,而缴纳营业税,就能收节税之效。但公司是商品流通企业,其非应税劳务销售额,即仓储、运输等收入很难达到销售总额的50%以上,因此,要解决公司实际问题,必须调整现行的经营范围及核算方式。
具体方案是:将公司的运输部、仓储部划归成立服务公司,随之运输业务、仓储业务由服务公司实行单独核算,运输收入从商品销售收入中分离出来,划归服务公司统一核算缴纳税款。
通过上述的纳税筹划之后,其纳税结果如下:
①商品销售收入为:2800-58=2742(万元)
应缴纳增值税为2742*17%-340=126.14(万元)
②服务公司应就运输、仓储收入按规定分别征收营业税,应缴纳的税金为:
运输应纳营业税税额=58*3%=1.74(万元)
仓储应纳营业税税额=2200*5%=110(万元)
③节税效果:510-(126.14+1.74+110)=272.12(万元)
这种节税效果可谓大呀!
2 分散企业经营规模,避大就小方法进行纳税筹划
企业进行纳税筹划,对内部运输车辆,互相之间不需要协作,因此,可以将企业分成几个个体工商户,分别领取营业执照,办理税务登记,将每个个体户的月营业额控制在起征点以下,因此,不需要缴纳营业税及其附加。
同上例,公司可以将拥有的十辆运输车辆分成十个个体工商户登记,分别领取营业执照,办理税务登记,使每个个体工商户的月营业额在5000元以下,由于在起征点以下,因此,不需要缴纳营业税及其附加,每月可以节约税款1.74*(1+11%)=1.93万元。
3 选择内部出租方式,实现纳税最小进行纳税筹划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出租不动产取得的固定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1]78号)的规定,企业出租不动产,应按取得的收入,税率执行“服务业——租赁”缴纳营业税。
同上例,公司按照“服务业——租赁”缴纳5%的营业税:2200*5%=110(万元),需要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110*(7%+4%)=12.10(万元),公司承担的税收额为110+12.10=122.10(万元)。
公司可以将仓库出租给本公司员工,或者与非本公司职工的承租者签订劳动合同,将其变为本单位职工,而且,这些职工均不办理营业执照,以本单位的名义对外进行经营。则公司就不用缴纳122.10万元的税收,可以将节省的122.10万元税款作为管理费用使用。
4 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安置下岗人员进行纳税筹划
根据《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208号规定:“对新办的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当年心招用下岗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财税[2003]192号更改为1年),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及其他相关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3]192规定:“凡在2005年底之前,符合中发[2002]12耗文件优惠政策条件规定的,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企业和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所兴办的经济实体,可按有关规定享受最长期限为3年的税收优惠和社会保险补贴,直至期满为止。”
同上例,公司可以利用改制优惠政策,使其招纳人员符合文件规定要求,这样一来,公司只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所得税都可以免交,按方案一(二)中计算,实际节税为:
1.74*(1+11%)+110*(1+11%)+236*33%=201.91万元。
总之,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在合乎法律的前提下,为达到潜在税收负担最小化,税收收益或所得最大化的目标,采用将其组织机构、产品业务等进行统一规划,充分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使国家的税收政策得以正确的贯彻实施,同时促进纳税人增强税收法律意识,用好用足税收政策,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王智勇.《企业纳税筹划》,企业管理出版社,2008.8.
[2]王智勇.《企业纳税筹划方案设计与案例点评》,企业管理出版社,2008.8.
[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税法》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