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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8日,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摘要)》(下称《摘要》)指出“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强调要“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以此为契机,探讨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和地位,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谈及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人们往往将它与人大机关的权力监督、检察机关的检察监督等有权监督区别对待,认为它与社会团体监督、公民大众监督以及新闻媒体监督一样,属于无权监督的范畴,这种监督似乎只能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