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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类型的档案机构和不同类型的档案具有不同的整理工作内容,需要遵循不同的整理原则;"全宗原则"在我国档案学理论中已经得到发展,关于全宗补充形式的论述为档案整理工作实践提供了理论依据;随着档案种类的日益丰富和整理工作实践的不断充实,"来源原则"已经无法容纳档案整理工作的全部内容,所以"来源原则才是档案整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既没有实践意义也不合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