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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泰王国引渡条约》(以下简称《中泰引渡条约》)已由我国国务院副总理兼外交部部长钱其琛和泰国外交部部长巴颂·顺西里分别代表本国于一九九三年八月二十六日在北京签署。《中泰引渡条约》是中泰双方在各自提出的条约草案基础上,经过友好谈判达成协议的。经审核,《中泰引渡条约》符合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和国际惯例,也符合两国的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