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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反对就业歧视立法已经走在世界的前列,而我国则存在很多不足,有必要完善。我们应当在法律上明确界定就业歧视的内涵和外延,确立就业歧视的判断规则。分清哪些行为是对就业权的合法限制,哪些行为构成就业歧视:要建立反就业歧视的专门机构,对含有就业权限制内容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确立就业歧视的法律救济途径,以增强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