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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知病情权作为一名执业医师,要合理地或有针对性地治疗患者的疾病,首先要了解患者的病因、病理所在,这既是由医疗服务合同的根本目的所决定的,也是为了患者的利益.要想取得好的疗效,医师除了借助仪器外,主要是详细、透彻地通过询问患者来获得病因、病史.作为患者一般不得拒绝医师的提问,必须全面、正确地把真实的病情告诉医师.<执业医师法>第21条明确规定了医师有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