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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是整个农村土地制度的核心。当前我国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存在的现实困境要求我们对其进行改革。在多种改革方案中,实行农村土地“三元制”的所有权糊度改革模式是可行的。该“三元制”方案内容为: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应属农民私人所有;耕地应属集体所有;城郊地应属国家所有;“四荒地”应允许私人所有;其它农村土地可进行因地稍宜的制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