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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在历史上,伦理学以什么途径和渠道对人们的道德产生过影响?在当今条件下,它还可能继续产生影响吗? 提出这个问题的本身就为在伦理学与其研究对象的相互作用上区分“现存的东西”和“应有的东西”的必要性奠定了基础。由于这种区分具有具体历史的制约性,所以它不仅取决于伦理或道德方面的可能和需要,而且更加取决于理论的完备,即不是简单地追随着精神生活,而是要“超前反映”人类的精神生活,从而使伦理道德理论成了“宁静日常生活的干涉者”,积极参与着对道德生活进程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