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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全国人民喜气洋洋欢度鸡年新春佳节的喜庆日子里,一场突如其来的巨大矿难让人们的心一下子给震惊了,喜庆的欢乐立时被分外的悲哀所替代。2月14日14时49分,辽宁省阜新矿区集团公司孙家湾煤矿海州立井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到2月20日,遇难矿工人数已达213人,另有2人下落不明。这是共和国历史上继1960年5月9日13时45分,山西大同矿务局老白洞矿15号井又发生煤尘爆炸,遇难矿工682人(详见《中国消防通史》一书下卷第1523页)后的又一次大矿难。事隔仅一天后的2月15日16时左右,云南曲靖市富源县一煤矿紧接着发生瓦斯爆炸事故,27名矿工遇难。煤矿的安全问题又一次象血淋淋的刀尖般向国人的眼球直逼而来。
我国是世界上第一产煤大国。同时,我国的煤矿安全事故又居世界首位。面对令人揪心的煤矿安全状况,我国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倍加重视,曾一次又一次召开会议,商讨解决煤矿安全问题的办法,先后制订出了一系列关于煤矿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仅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面时又兼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这一举措,便是国家对煤矿安全工作重视的又一佐证。就在孙家湾煤矿海州立井发生矿难还不到一月之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并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更是充分显示我国政府对煤矿安全的高度重视。然而,从中央到地方如此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的情况下,特大矿难事故为什么仍然接二连三发生?
了解煤矿工作的人都知道,煤矿生产是在数百米深的矿井下。生产中,面临瓦斯、煤尘、顶板、水、火等五大灾害。而这五大灾害中,有的是人为因素,但更多的却是矿井下工作条件和生产环境因素。其灾害危险系数只要积累到一定程度,就有可能酿成死亡事故。为减少和消灭灾害所造成的事故,或每当事故发生之后,我国多年来的经验作法是:政府工作和媒体舆论及各煤矿重心都放在抓好管理,即“治人”上,大力抓紧抓好人的管理,抓责任制的落实,抓监督,抓整顿等等。而对煤矿煤井下工作条件的改善和生产环境的治理,即“治矿”,却很少涉及。抓好抓紧人的管理,抓落实责任制,抓督促,抓整顿的“治人”的方法,当然也能收到一定的成效。但对解决矿井下改善工作条件、治理生产环境的安全装备和安全设施的问题并没有根本改善。多年来积累不来的巨大的安全投入的欠帐。使其灾害的祸根始终潜伏在地层深处,并一触即发。因此,偏重于管理上的“治人”,而疏于改善工作条件,治理生产环境的“治矿”,一定程度上,导致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有关专家指出:多年来,我国国有煤矿困难企业多,而这些企业问题突出,使得煤矿安全投入严重不足,安全缺乏保障。具体表现为:我国国有煤矿大多是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兴建,勘探资料不真实,会计师计算水分太大,构造控制不足,生产资金缺乏,后天又难以弥补;建井较为仓促,多数是急于解决能源供应紧张即匆忙上马,尤其是南方的许多矿井,其目的是解决“北煤南运”而建,建井时,工程系统不全,装备不足,缺少资金,难以进行改造;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兴建的煤矿已经普遍到了50岁的“高龄”,其设备陈旧、老化,安全性较差,缺乏资金,无法更新;多年来煤矿市场不景气,矿井只能维护简单再生产,缺少资金对安全装备和安全设施进行完善和配套;有的矿井装备起点低,缺少资金进行整改;一些国有煤矿不具备市场竞争能力,改革开放中,上级部门要求企业亏损逐年减少,最后实行自负赢亏,然而,经营中却十分困难,职工工资都无法保证,直接加大了安全投入欠帐;国有煤矿以承包集团形式租凭、承包独立核算方式经营,承包集团受利益的驱动和本届班子政绩的影响,少投入、多产出,采煤挑肥减瘦,后续工程尽量少做或不做,设备带病运转,安全设施不进行及时补充;地方国有煤矿挂国有名号,实为个体经营,杀鸡取卵,安全投入无法保障;乡镇煤矿更是急功近利,争取尽快收回投资,取得丰厚汇报,哪里还管得上安全投入。“舍得花钱买棺材,却舍不得花钱买安全设备”的一位煤矿董事长的话,就是催人深省的真实写照……凡此种种的安全投入欠帐,给煤矿安全埋下了“定时炸弹”,严重威胁着人民财产和矿工的生命安全,据今年年初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向媒体披露,我国仅国有重点煤矿在安全工程,安全装备和安全设施方面投入的欠帐就高大500亿元之巨。加上国有其他煤矿和乡镇煤矿的安全投入欠帐,那就会是更令人吃惊、更令人担心的数字了。面对多年来积攒下的十分可怕的债务,在对其严重性认识不足,并不能设法及时偿还的情况下,偿还途径将是人民的财产和矿工的生命。这决不是可以等闲视之的危言耸听,历史已经作了无情的极其深刻的解答说明。
我国确立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作为煤矿,预防为主,对人的预防固然显得非常十分重要,但矿井本身的预防尤其显得重要和必要。矿井本身的预防,就是加大安全的投入,以改善矿井生产条件和治理工作环境,提高矿井本身的防范能力,减少事故发生的机会。没有足够的安全投入,改善矿井生产条件的治理工作环境,事故隐患难以消除,安全生产必然是一句空话。仅就引发煤矿重、特大事故的瓦斯爆炸而言,它是因为矿井下工作环境的采煤面瓦斯浓度高,而排放瓦斯的通风量不够,致使瓦斯浓度愈积愈高,高到了一定的指数时,便会引发爆炸,而瓦斯爆炸预防最有效的手段和途径,便是对工作环境的采煤面加强通风,以稀释瓦斯浓度,从而使无法到达爆炸指数,便提高了矿井本身的防范能力,减少了灾害发生的机会。而解决通风问题,必须增设通风井或增加其他通风设施,便增加了安全的投入。这种不可或缺的投入,换回的却是无可比拟的多少人民的财产和矿工的生命的安全啊!现代安全经济学“金字塔法则”认为,预防性投入考虑1分的安全性,相当于制造时的10分安全效果;进而,达到运行投产后的1000分安全效果。同时,预防性投入产出比远远高于事故整顿产出比,两者比例为1∶5。这一安全经济的基本定量规律的帐,是多么的值得我们每一个人认真地、细心地、严肃地算一算啊!
1月17日,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梁嘉琨透露,今后,国家将争取用三年时间,补还国有煤矿安全欠帐。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安监局等出台了煤矿生产安全费提取制度;同时,还安排国债以补还国有煤矿的安全欠帐。这些举措,无疑对煤矿安全起着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国人的心中无不感到由衷的高兴和无限的欣慰。我们说,三年,这个期限本来不算太长,而面对孙家湾矿难,却又感到是如此地迫地眉捷。事实上,我们的人民的财产和矿工的生命确确实实再也经受不起啊!倘若再经受的话,我们又于心何忍!还是要进上一言: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尽最大的努力,以最短的时间和最快的速度,筹措资金及时偿还煤矿安全的欠帐,这就是维护矿工的生命权益啊!
我国是世界上第一产煤大国。同时,我国的煤矿安全事故又居世界首位。面对令人揪心的煤矿安全状况,我国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倍加重视,曾一次又一次召开会议,商讨解决煤矿安全问题的办法,先后制订出了一系列关于煤矿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仅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面时又兼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这一举措,便是国家对煤矿安全工作重视的又一佐证。就在孙家湾煤矿海州立井发生矿难还不到一月之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并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更是充分显示我国政府对煤矿安全的高度重视。然而,从中央到地方如此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的情况下,特大矿难事故为什么仍然接二连三发生?
了解煤矿工作的人都知道,煤矿生产是在数百米深的矿井下。生产中,面临瓦斯、煤尘、顶板、水、火等五大灾害。而这五大灾害中,有的是人为因素,但更多的却是矿井下工作条件和生产环境因素。其灾害危险系数只要积累到一定程度,就有可能酿成死亡事故。为减少和消灭灾害所造成的事故,或每当事故发生之后,我国多年来的经验作法是:政府工作和媒体舆论及各煤矿重心都放在抓好管理,即“治人”上,大力抓紧抓好人的管理,抓责任制的落实,抓监督,抓整顿等等。而对煤矿煤井下工作条件的改善和生产环境的治理,即“治矿”,却很少涉及。抓好抓紧人的管理,抓落实责任制,抓督促,抓整顿的“治人”的方法,当然也能收到一定的成效。但对解决矿井下改善工作条件、治理生产环境的安全装备和安全设施的问题并没有根本改善。多年来积累不来的巨大的安全投入的欠帐。使其灾害的祸根始终潜伏在地层深处,并一触即发。因此,偏重于管理上的“治人”,而疏于改善工作条件,治理生产环境的“治矿”,一定程度上,导致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有关专家指出:多年来,我国国有煤矿困难企业多,而这些企业问题突出,使得煤矿安全投入严重不足,安全缺乏保障。具体表现为:我国国有煤矿大多是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兴建,勘探资料不真实,会计师计算水分太大,构造控制不足,生产资金缺乏,后天又难以弥补;建井较为仓促,多数是急于解决能源供应紧张即匆忙上马,尤其是南方的许多矿井,其目的是解决“北煤南运”而建,建井时,工程系统不全,装备不足,缺少资金,难以进行改造;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兴建的煤矿已经普遍到了50岁的“高龄”,其设备陈旧、老化,安全性较差,缺乏资金,无法更新;多年来煤矿市场不景气,矿井只能维护简单再生产,缺少资金对安全装备和安全设施进行完善和配套;有的矿井装备起点低,缺少资金进行整改;一些国有煤矿不具备市场竞争能力,改革开放中,上级部门要求企业亏损逐年减少,最后实行自负赢亏,然而,经营中却十分困难,职工工资都无法保证,直接加大了安全投入欠帐;国有煤矿以承包集团形式租凭、承包独立核算方式经营,承包集团受利益的驱动和本届班子政绩的影响,少投入、多产出,采煤挑肥减瘦,后续工程尽量少做或不做,设备带病运转,安全设施不进行及时补充;地方国有煤矿挂国有名号,实为个体经营,杀鸡取卵,安全投入无法保障;乡镇煤矿更是急功近利,争取尽快收回投资,取得丰厚汇报,哪里还管得上安全投入。“舍得花钱买棺材,却舍不得花钱买安全设备”的一位煤矿董事长的话,就是催人深省的真实写照……凡此种种的安全投入欠帐,给煤矿安全埋下了“定时炸弹”,严重威胁着人民财产和矿工的生命安全,据今年年初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向媒体披露,我国仅国有重点煤矿在安全工程,安全装备和安全设施方面投入的欠帐就高大500亿元之巨。加上国有其他煤矿和乡镇煤矿的安全投入欠帐,那就会是更令人吃惊、更令人担心的数字了。面对多年来积攒下的十分可怕的债务,在对其严重性认识不足,并不能设法及时偿还的情况下,偿还途径将是人民的财产和矿工的生命。这决不是可以等闲视之的危言耸听,历史已经作了无情的极其深刻的解答说明。
我国确立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作为煤矿,预防为主,对人的预防固然显得非常十分重要,但矿井本身的预防尤其显得重要和必要。矿井本身的预防,就是加大安全的投入,以改善矿井生产条件和治理工作环境,提高矿井本身的防范能力,减少事故发生的机会。没有足够的安全投入,改善矿井生产条件的治理工作环境,事故隐患难以消除,安全生产必然是一句空话。仅就引发煤矿重、特大事故的瓦斯爆炸而言,它是因为矿井下工作环境的采煤面瓦斯浓度高,而排放瓦斯的通风量不够,致使瓦斯浓度愈积愈高,高到了一定的指数时,便会引发爆炸,而瓦斯爆炸预防最有效的手段和途径,便是对工作环境的采煤面加强通风,以稀释瓦斯浓度,从而使无法到达爆炸指数,便提高了矿井本身的防范能力,减少了灾害发生的机会。而解决通风问题,必须增设通风井或增加其他通风设施,便增加了安全的投入。这种不可或缺的投入,换回的却是无可比拟的多少人民的财产和矿工的生命的安全啊!现代安全经济学“金字塔法则”认为,预防性投入考虑1分的安全性,相当于制造时的10分安全效果;进而,达到运行投产后的1000分安全效果。同时,预防性投入产出比远远高于事故整顿产出比,两者比例为1∶5。这一安全经济的基本定量规律的帐,是多么的值得我们每一个人认真地、细心地、严肃地算一算啊!
1月17日,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梁嘉琨透露,今后,国家将争取用三年时间,补还国有煤矿安全欠帐。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安监局等出台了煤矿生产安全费提取制度;同时,还安排国债以补还国有煤矿的安全欠帐。这些举措,无疑对煤矿安全起着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国人的心中无不感到由衷的高兴和无限的欣慰。我们说,三年,这个期限本来不算太长,而面对孙家湾矿难,却又感到是如此地迫地眉捷。事实上,我们的人民的财产和矿工的生命确确实实再也经受不起啊!倘若再经受的话,我们又于心何忍!还是要进上一言: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尽最大的努力,以最短的时间和最快的速度,筹措资金及时偿还煤矿安全的欠帐,这就是维护矿工的生命权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