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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络名誉侵权案件中,权利人大多会选择将网络服务提供者列为网络名誉权侵权的被告之一.但是,由于一般难以证明网络服务提供者存在过错,且我国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是过错责任原则,因此在司法实践中极少有网络服务提供者被法院判令承担侵权责任的情形.本文将以吴某等名誉权纠纷为例,对网络名誉侵权纠纷司法实践中的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法律责任做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