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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15日,国土资源部网站公布了湖南明确措施确保2012年度第一批钨、锑、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顺利下达的文件。文件显示,2013年6月30日前,除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11]227号文件规定的情形之外,暂停受理新的钨、锑、稀土、矿勘查、开采登记申请。除此之外,湖南省国土资源厅还规定了其它三项指标:一是2012年度全省钨、锑、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按照国土资源部规定实行分批下达,第一批指标按照2011年全年下达指标的50%确定(其中钨精矿主采8510吨、综合回收460吨,锑主采15330吨,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