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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4月23日,我国正式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成为其第39个成员国,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启动实施,使我国植物新品种的产权保护迈人了法制轨道.<条例>实施的3年多来,我院也开展了一些工作,但仍滞后于形势发展的需要.本文在分析了我院新品种保护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强我院植物新品种保护管理工作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