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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定点屠宰厂,一方面作为动物防疫管理工作中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另一方面也是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执法客体。他在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安全方面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生猪屠宰检疫检验工作中存在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缺失、经营责任难落实、责任追查难度大等一些问题。并提出了建立行政管理相对人承诺制度、加强贩运人员管理、明确申报检疫主体、强化屠宰厂主体责任,加强主体责任宣传告知等建议。重点强化其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提高法律效率,正确引导其依法经营,更好的保障动物产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