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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日,经国务院同意,由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信息产业部、税务总局、广电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一出台,顿时在中国数字电视产业掀起了不小的波澜。政策上的“解禁”,包括数字电视运营商、数字电视终端产品制造企业、消费者在内的三大数字电视产业发展构成要素,将有可能因《通知》的发布获得实质性的优惠。新政策不仅带来了中国数字电视发展的希望,在尚待高度市场化的数字电视产业推进过程中也会出现一些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甚至是激烈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