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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一个自然人创办有限公司是2006年1月1日施行的新《公司法》的一个亮点,它突破有限公司至少有两个股东的限定.据报道,我国首家一人公司已于2006年1月1日在浙江温州成立.为便于了解自然人一人公司这个新生事物,该文解读新《公司法》对自然人一人公司的特别规定及其特点,并与个人独资企业进行比较,便于读者朋友有针对性地选择自然人一人有限公司这一公司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