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黔府函[2014]43号黔南自治州人民政府:你州《关于正式设立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请示》(黔南府呈[2014]10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教发[2011]9号)和《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教发[2006]18号)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