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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怡达在2014年8月11日《学习时报》撰文《改革范式的演进与立法模式》认为,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改革的方法论也随之调整为“加强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因此作为上层建筑范畴的立法模式亦需进行相应的变迁,即实现回应式立法与建构式立法相结合的立法模式,在继续发挥回应式立法对改革成果事后确认的同时,注重建构式立法对改革的事先引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