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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法律基础》是中职学校里的德育重要课程,职业学校法律教育对提高中职生素质非常重要,这是其他学科所不能替代的。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逐步引导与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潜移默化地增强学生的法律素养,使学生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能够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懂法,这对于中职学生未来的发展极为重要。
关键词:中职学校;法律基础;教学内容
法律基础是一门旨在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帮助学生培养健全的法治意识的一门课程。实事求是地讲,中职学校所招收的学生,有的是在初中阶段由于学习成绩不好或者是家庭、学校等因素而进来的,他们报考中职的唯一目的是希望拥有一技之长。但是,又由于这群学生处在青春躁动的时期,他们虽然也是充满朝气,有理想,有抱负,但是法制知识欠缺,法律意识非常淡薄,很容易一时冲动,或者是经受不住物质的诱惑,打架、偷窃等违法、违纪行为时有发生。当他们踏入社会时,很可能会遇到一些侵犯自己权利的事情,如果学生的法律意识淡薄,不会行使法律给予的合法权益,却采取一些非法的手段,只会使得自己更加受伤。为此,加强学生中等职业学校的《法律基础》教学,让学生形成法律意识,增强学生的法律素养,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刻不容缓。
一、从实际出发,适当调整法律基础教学内容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专业课程是比较多的,例如财务会计、酒店管理、汽车维修、幼儿教育等等,并且根据不同课程的特点,男女生的结构也不一样,其以后工作的性质也是千差万别的。所以,教师在教授法律基础知识的时候,一定要从实际出发,适当调整法律基础教学内容。
根据不同专业的学生,思政老师在授课的时候应该因材施教。例如对于男生较多的班级,教师需要重点讲哪些,对于女生较多的班级,教师又需要重点讲哪些等。总之,使用相同的教材,但是要把握好不同的侧重点,甚至可以根据专业特点进行适当取舍、增加。在授课的时候,尽量贴近实际,贴近学生的生活。
教师也可以对中职学生进行分批教学。如果在授课过程中,教师一下将一本书的内容全讲授完毕,在此过程中很可能学生对此兴趣不是很大。但是,教师如果将其内容进行分解,并不是全都拘泥在一学期,学生才会对此保持兴趣不减。例如,在讲授民法的时候,教师完全可以将其内容调到毕业前的半年来完成。这样,由于学生面临着毕业,面临着工作,他们当中的很大一部分学生都有兴趣去了解一些当他们走向社会、踏入工作岗位时候与之息息相关的法律,并且也能确保学生认真听讲。
二、教学过程中要充分的体现出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
在法律知识课堂上,学生是学习的主体与学习的主人,而教师则是引路人,要引导学生学到知识、消化知识并且最终为我所用。因此,教师在课堂授课的时候,一定要本着“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以全面发展的视野培养全面发展的人。在授课过程中,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让学生能够自主地学、自觉地学。
在授课过程中,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思维思考方式,并且千差万别。而要让学生自主地学、自觉地学,让学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其最基本的就是尊重学生独特的思维方式和活动方式。教师不再是在讲台上发号施令,不再为了学生的成绩而用填鸭式的教学,而是将自己看成一位在教学活动中的普通参与者,与学生和平相处,使学生理解和参与教学。《法律基础》,可以说是集中我国好多部重要的法律,涉及许多专业术语和法律规则。但由于课堂时间比较短,很多内容只能一说而过,过后学生便会忘得无影无踪。为此,教师就需要从学生的现实需要和兴趣出发,调动学生内在的学习动力。例如采取情景教学,也就是模拟法庭,以案说法或者是播放与法律有关的法制教育片,让学生在轻松愉快的过程中得到体验、感受。
三、转变以往概念教学方式,把教学的重点放在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上
法律基础教学旨在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学习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应付考试,而是通过学习来增长学生的知识,使他们在遭受到侵害的时候能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并且自己也能做到知法、守法、护法。笔者在长期的教学中发现,很多教师在授课的时候,很注重对学生进行知识的传授,特别是要求学生把握法律知识的准确性,这样就导致了教学变得概念化,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必然会感到困乏,认为学习法律知识其实也不过为了应付考试而已。于是,他们在教师严厉的督促下拼命去背,费时耗力。考试的时候,即使考取了满意的成绩,但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依然很淡薄。
教师要把教学的重点,放在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上,需要从三个方面进行。第一,树立学生的公序良俗意识。在学习的过程中让学生知道法律的首要作用,并且逐渐形成爱国主义精神和爱护公共财物的习惯,不论是在公共场合还是自己独处的时候,都能做到遵守公共秩序和尊重社会公德。第二,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学生通过一段时间的法律知识学习,初步明确法律对公民、法人合法财产所有权的保护制度,也就是让学生知道君子爱财, 取之有道。这样,有利于学生今后踏入社会用辛勤的劳动获取合法的收入,而不是抢、夺、侵占、盗取他人财产。第三,具有一定的公民意识。学生通过法律学习,要明确自己的权利与义务,能够做到自觉地遵守法律, 自觉履行自己的社会义务。
四、改革考核内容,不要以考试成绩作为评判的唯一依据
法律基础依然在考试的范围内,而学校传统的考试方式在通常的情况下都是以试卷的方式进行。在此期间,学生要对知识要点死记硬背,但是考试一结束,他们便会将所学的知识忘到九霄云外去。这样的考核无价值可言,根本也不是教学的本质所在。
笔者认为,虽然考试是必不可缺的,但是教师可以适当调整考核方式。例如,将来从事的工作与一些专门的法律是微乎其微的关系,完全可以让学生详细了解,没必要让他们一字不差地写下来,而那些可以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的法律则很有必要让学生掌握。又如,在考试的过程中,可以考虑是否采取开卷考试的方式,或者是采取口试的形式进行考试等,也就是从多种角度来对学生的学习程度进行考核。这样,才能更好地了解学生是否学透知识,明白内涵。
参考文献:
[1]钟懿妍.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法制教育的探索[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1(15).
(邳州市中等专业学校)
关键词:中职学校;法律基础;教学内容
法律基础是一门旨在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帮助学生培养健全的法治意识的一门课程。实事求是地讲,中职学校所招收的学生,有的是在初中阶段由于学习成绩不好或者是家庭、学校等因素而进来的,他们报考中职的唯一目的是希望拥有一技之长。但是,又由于这群学生处在青春躁动的时期,他们虽然也是充满朝气,有理想,有抱负,但是法制知识欠缺,法律意识非常淡薄,很容易一时冲动,或者是经受不住物质的诱惑,打架、偷窃等违法、违纪行为时有发生。当他们踏入社会时,很可能会遇到一些侵犯自己权利的事情,如果学生的法律意识淡薄,不会行使法律给予的合法权益,却采取一些非法的手段,只会使得自己更加受伤。为此,加强学生中等职业学校的《法律基础》教学,让学生形成法律意识,增强学生的法律素养,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刻不容缓。
一、从实际出发,适当调整法律基础教学内容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专业课程是比较多的,例如财务会计、酒店管理、汽车维修、幼儿教育等等,并且根据不同课程的特点,男女生的结构也不一样,其以后工作的性质也是千差万别的。所以,教师在教授法律基础知识的时候,一定要从实际出发,适当调整法律基础教学内容。
根据不同专业的学生,思政老师在授课的时候应该因材施教。例如对于男生较多的班级,教师需要重点讲哪些,对于女生较多的班级,教师又需要重点讲哪些等。总之,使用相同的教材,但是要把握好不同的侧重点,甚至可以根据专业特点进行适当取舍、增加。在授课的时候,尽量贴近实际,贴近学生的生活。
教师也可以对中职学生进行分批教学。如果在授课过程中,教师一下将一本书的内容全讲授完毕,在此过程中很可能学生对此兴趣不是很大。但是,教师如果将其内容进行分解,并不是全都拘泥在一学期,学生才会对此保持兴趣不减。例如,在讲授民法的时候,教师完全可以将其内容调到毕业前的半年来完成。这样,由于学生面临着毕业,面临着工作,他们当中的很大一部分学生都有兴趣去了解一些当他们走向社会、踏入工作岗位时候与之息息相关的法律,并且也能确保学生认真听讲。
二、教学过程中要充分的体现出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
在法律知识课堂上,学生是学习的主体与学习的主人,而教师则是引路人,要引导学生学到知识、消化知识并且最终为我所用。因此,教师在课堂授课的时候,一定要本着“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以全面发展的视野培养全面发展的人。在授课过程中,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让学生能够自主地学、自觉地学。
在授课过程中,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思维思考方式,并且千差万别。而要让学生自主地学、自觉地学,让学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其最基本的就是尊重学生独特的思维方式和活动方式。教师不再是在讲台上发号施令,不再为了学生的成绩而用填鸭式的教学,而是将自己看成一位在教学活动中的普通参与者,与学生和平相处,使学生理解和参与教学。《法律基础》,可以说是集中我国好多部重要的法律,涉及许多专业术语和法律规则。但由于课堂时间比较短,很多内容只能一说而过,过后学生便会忘得无影无踪。为此,教师就需要从学生的现实需要和兴趣出发,调动学生内在的学习动力。例如采取情景教学,也就是模拟法庭,以案说法或者是播放与法律有关的法制教育片,让学生在轻松愉快的过程中得到体验、感受。
三、转变以往概念教学方式,把教学的重点放在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上
法律基础教学旨在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学习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应付考试,而是通过学习来增长学生的知识,使他们在遭受到侵害的时候能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并且自己也能做到知法、守法、护法。笔者在长期的教学中发现,很多教师在授课的时候,很注重对学生进行知识的传授,特别是要求学生把握法律知识的准确性,这样就导致了教学变得概念化,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必然会感到困乏,认为学习法律知识其实也不过为了应付考试而已。于是,他们在教师严厉的督促下拼命去背,费时耗力。考试的时候,即使考取了满意的成绩,但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依然很淡薄。
教师要把教学的重点,放在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上,需要从三个方面进行。第一,树立学生的公序良俗意识。在学习的过程中让学生知道法律的首要作用,并且逐渐形成爱国主义精神和爱护公共财物的习惯,不论是在公共场合还是自己独处的时候,都能做到遵守公共秩序和尊重社会公德。第二,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学生通过一段时间的法律知识学习,初步明确法律对公民、法人合法财产所有权的保护制度,也就是让学生知道君子爱财, 取之有道。这样,有利于学生今后踏入社会用辛勤的劳动获取合法的收入,而不是抢、夺、侵占、盗取他人财产。第三,具有一定的公民意识。学生通过法律学习,要明确自己的权利与义务,能够做到自觉地遵守法律, 自觉履行自己的社会义务。
四、改革考核内容,不要以考试成绩作为评判的唯一依据
法律基础依然在考试的范围内,而学校传统的考试方式在通常的情况下都是以试卷的方式进行。在此期间,学生要对知识要点死记硬背,但是考试一结束,他们便会将所学的知识忘到九霄云外去。这样的考核无价值可言,根本也不是教学的本质所在。
笔者认为,虽然考试是必不可缺的,但是教师可以适当调整考核方式。例如,将来从事的工作与一些专门的法律是微乎其微的关系,完全可以让学生详细了解,没必要让他们一字不差地写下来,而那些可以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的法律则很有必要让学生掌握。又如,在考试的过程中,可以考虑是否采取开卷考试的方式,或者是采取口试的形式进行考试等,也就是从多种角度来对学生的学习程度进行考核。这样,才能更好地了解学生是否学透知识,明白内涵。
参考文献:
[1]钟懿妍.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法制教育的探索[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1(15).
(邳州市中等专业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