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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赵鼎新提出的以绩效正当性主导对天命观的解 释,本文认为:( 1 ) 其论述在正当性理论上与韦伯的论述能够兼 容而非冲突.其中,绩效或效力是正当性的普遍基础. ( 2 ) 经由 四因说,认为 “目的因+ 质料因”的绩效正当性无法保持理论 的融贯性,需要再补充“形式因”,以转变为意识形态正当性.( 3 ) 以明清易代为例,说明在意识形态正当性的解释下,在天命 观与正统观连接的情况下,统治者与统治班子之间命令-服从关系 所展现的、具有事件时间性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