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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金融业经营模式的变迁第一阶段:新中国成立至1983年,混业经营一统天下,完全实行混业经营体制,并由财政部监管。1980年国务院下达的《关于推动经济联合的暂行规定》中指出:“银行要试办各种信托业务”,同年中国人民银行下达了《关于积极开办信托业务的通知》,使各家银行陆续以全资或参股形式开办了大量金融信托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