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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税制财政体制实行以来,县乡财政风险凸现,除了税制结构不合理、省以下分税制财政体制不完善外。还与我国的政府层级过多、政府机构膨胀有很大的关系。着眼于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发展县域经济和加速城市化进程,改革政府层级与财政层级是关键所在。从西方发达国家的实践和我国的国情出发,我国应建立中央、省、市(县)、镇等四级政府和相应的四级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