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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不良反应( ADR)报告制度在我国已基本完善,随着报告数量的增多,医务工作者对ADR的认识也在不断加深。儿科患者因其自身生理条件的特殊性,在ADR方面的表现与成人有较大区别[1]。尤其1-3岁的儿童各系统功能不健全,肝、肾功能低下,对药物的敏感与大龄儿童和成人有较大差异,易发生ADR。其中静脉给药途径引发的ADR最多,临床主要表现为皮肤及其附件发生寻麻疹、斑丘疹、面部潮红及皮肤瘙痒等,重则累及消化、呼吸、神经系统,甚至发生过敏性休克。如何减少儿童ADR的发生,我们实施以下护理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