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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工程索赔是承包商弥补和降低风险的重要手段,是工程承包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手段,是维护施工合同双方合法利益的一项根本性管理措施。在国际工程承包中,工程索赔是经常发生且普遍存在的管理业务。我国工程索赔制度尚未普遍推行,大多数承包商缺乏索赔业务知识,不懂处理索赔。随着我国建筑市场对国外同行的开放,国内建筑业也走向国际市场,国内承包商学习索赔和处理索赔是迫在眉捷且必须尽快掌握的工作。
[关键词] 承包商;工程索赔
一、工程索赔的概念
工程索赔是指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并非自己的过错,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出现应当由对方承担的风险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经济补偿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索赔属于经济补偿行为,索赔工作是承发包双方之间经常发生的管理业务。通常情况下,索赔内容:(1)一方违约使另一方蒙受损失,受损方向对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2)施工中发生应由业主承担的特殊风险或遇到不利自然条件等情况,使承包人蒙受损失而向业主提出补偿损失要求:(3)承包商应获得的正当利益,由于没能及时得到工程师的确认和业主应给予的支付,而以正式函件向业主索赔。
二、工程索赔的分类
1.按索赔的依据分。(1)合同中明示的索赔。是指索赔涉及的内容在该工程项目的合同文件中有文字依据,发包人或承包人据此提出索赔要求,并取得经济补偿。(2)合同中默示的索赔。指索赔涉及的内容虽然在工程项目的合同条款中没有专门的文字叙述,但依据该合同的某些条款的含义,推论出承包人有索赔权。
2.按索赔要求和目的分。(1)工期索赔。指由于非承包人的原因而导致施工进程延误,要求业主批准顺延合同工期的索赔。(2)费用索赔。由于非承包人责任而导致承包人开支增加,要求业主对超出计划成本的附加开支给予补偿,以挽回不应由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损失。目的是要求经济补偿,表现为要求调整合同价格。
3.按索赔事件的起园分。(1)工期延误索赔。指因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提供施工条件,如未及时交付设计图纸、技术资料、道路等;或困发包人指令工程暂停或不可抗力事件等原因造成工程中断、或工程进度放慢,使工期拖延的,承包人对此提出索赔。(2)工程变更索赔。指由于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修改施工图设计、增加或减少工程量、增加附加工程、修改实施计划等,造成工期延长和费用增加,承包人对此提出的索赔。(3)加速施工索赔。由于发包人或工程师要求缩短工期,指令承包人加快施工速度,引起承包人人力、财力、物力的额外开支、工效降低等提出的索赔。(4)工程被迫终止的索赔。由于某种原因,如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造成工程非正常终止,无责任的受害方蒙受经济损失而向对方提出的索赔。(5)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在工程施工期间,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以及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通常不能合理预见的不利施工条件或外界障碍,如出现未预见到的溶洞、淤泥、地下水、地下障碍物等引起的索赔。
4.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1)单项索赔。是指一事一索赔的方式。(2)总索赔。又称为一揽子索赔或综合索赔。
三、工程索赔的处理原则
(1)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和以有文字记录的事实为证据。不论是当事人不完成合同工作,还是风险事件的发生,能否索赔要看是否能在合同中找到相应的依据。工程师必须以完全独立的身份,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依据合同和以有文字记录的事实公平地对索赔进行处理。(2)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索赔事件发生后,要及时提出索赔,索赔的处理也应当及时。若索赔处理得不及时,对双方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如承包人的合理索赔长期得不到解决,积累的结果会导致其资金周转的困难,同时还会使承包人放慢施工速度从而影响整个工程的进度。处理索赔还必须注意索赔的合理性,既要考虑到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也应考虑到工程的实际情况。如:承包人提出对人工窝工费按照人工单价计算损失、机械停工按照机械台班单价计算损失显然是不合理的。(3)加强事前控制,减少工程索赔。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师应当加强事前控制,尽量减少工程索赔。这就要求在工程管理中,尽量将工作做在前面,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工程师在管理中应对可能引进的索赔有所预测,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过多索赔事件发生,使工程能顺利地进行,降低工程投资,缩短施工工期。
四、索赔的处理技巧
在实施工程项目过程中,矛盾是不可避免的,解决矛盾很多时候是要通过斗争的,正确的斗争方法就是学会利用合同来防范风险并保护和争取合理的权益。解决矛盾和争端的步骤一般应该是先私下讨论、协调,尽量避免矛盾激化走向仲裁和诉讼。(1)善于利用事故因素,变被动为主动,积极创造索赔条件。比如碰到影响正常施工的客观情况,不少承包商常常消极等待对方解决困难,或者发牢骚、提抗议,于事无补。积极的办法是利用不利因素改变不利环境,可以要求对方下达停工令,以此作为经济索赔及工期索赔工作的法律依据。(2)及时提交索赔详细清单和依据。坚持做好施工日志,随时交工程师认可和签字,每日发生的事件均记录在案。每月整理并提交索赔报告,所列事件均有理有据,避免一次算总帐给对方造成刺激,也不会给他人借机敲诈的印象。(3)善于利用有利时机索赔。充分利用知己知彼原则,先让对方意识到严重后果,再提出对方无法拒绝的索赔要求,做到有理有据有节。(4)善于以己之长克人之短,抓住对方弱点,发挥自己优势。如针对对方理亏心虚,提出要诉诸仲裁,先从气势上压倒对方,有利于问题的协商解决。(5)对咨询公司和业主给承包人设置的障碍,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以柔克刚。第一,敢于斗争,不等于吵架和使用刺激人的语言,不等于在致函中的人身攻击和在行动上的对着干,而是以合同为依据,以事实和道理为基础,进行有法、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咨询公司人员中流传着一句话“被人踢惯了的人,要使劲踢”。意思是说如果你愈软他就愈欺负你。第二,要善于斗争,讲究技巧,“以柔克刚”。一是充分利用合同条款,进行合法斗争。各种致函或与对方讨论问题,都要以合同条款为依据,施工中的具体事例为依据,才有可能得到好的结果。二是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要根据不同情况对症下药,才能得到好的结果。在斗争策略上要做到,对方提出的问题尽管与合同要求不符,如用工量和所需材料不多,经过申述近对方不接受,则忍让,尊重他们的意见。对方提出的问题若都按其意见办,承包方损失较大,要据理力争说服对方,不能轻易让步,可坚持到工程完工,把所有的遗留下的问题摆在一起,双方都作出些让步,求得“一揽子”解决。总之,在斗争策略上,小损失立足于忍;中损失立足于争;大损失则不能轻易让。三是咨询公司人员的自尊心和虚荣心都很强,且手中握有权力。对他们应给予尊重,要掌握技巧。在日常工作中绝对不宜与他们顶撞,即使他们说错了话,办错了事,也要给他们台阶下。不要为了一时的痛快,而给工作增加不必要的麻烦。四是对咨询公司工作人员,为了日后工作,在业主面前可以夸他们要求严格,经验丰富,让业主感到选择正确,咨询人员有成就感。但称赞适度,不宜具体讲他们如何好。五是基于伙伴关系,要与业主、咨询公司人员、工程师等及时沟通,要广交朋友。第三,承包人与咨询公司人员打交道切忌的问题。一是正面顶撞,得理不让人。二是致函中用过激语言和人身攻击。三是相信口头许诺,没有函件依据。四是有损个人声誉的事让他人知道。五是承包方人员说话不算数,不兑现。六是对外口径不一致。
[关键词] 承包商;工程索赔
一、工程索赔的概念
工程索赔是指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并非自己的过错,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出现应当由对方承担的风险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经济补偿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索赔属于经济补偿行为,索赔工作是承发包双方之间经常发生的管理业务。通常情况下,索赔内容:(1)一方违约使另一方蒙受损失,受损方向对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2)施工中发生应由业主承担的特殊风险或遇到不利自然条件等情况,使承包人蒙受损失而向业主提出补偿损失要求:(3)承包商应获得的正当利益,由于没能及时得到工程师的确认和业主应给予的支付,而以正式函件向业主索赔。
二、工程索赔的分类
1.按索赔的依据分。(1)合同中明示的索赔。是指索赔涉及的内容在该工程项目的合同文件中有文字依据,发包人或承包人据此提出索赔要求,并取得经济补偿。(2)合同中默示的索赔。指索赔涉及的内容虽然在工程项目的合同条款中没有专门的文字叙述,但依据该合同的某些条款的含义,推论出承包人有索赔权。
2.按索赔要求和目的分。(1)工期索赔。指由于非承包人的原因而导致施工进程延误,要求业主批准顺延合同工期的索赔。(2)费用索赔。由于非承包人责任而导致承包人开支增加,要求业主对超出计划成本的附加开支给予补偿,以挽回不应由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损失。目的是要求经济补偿,表现为要求调整合同价格。
3.按索赔事件的起园分。(1)工期延误索赔。指因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提供施工条件,如未及时交付设计图纸、技术资料、道路等;或困发包人指令工程暂停或不可抗力事件等原因造成工程中断、或工程进度放慢,使工期拖延的,承包人对此提出索赔。(2)工程变更索赔。指由于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修改施工图设计、增加或减少工程量、增加附加工程、修改实施计划等,造成工期延长和费用增加,承包人对此提出的索赔。(3)加速施工索赔。由于发包人或工程师要求缩短工期,指令承包人加快施工速度,引起承包人人力、财力、物力的额外开支、工效降低等提出的索赔。(4)工程被迫终止的索赔。由于某种原因,如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造成工程非正常终止,无责任的受害方蒙受经济损失而向对方提出的索赔。(5)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在工程施工期间,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以及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通常不能合理预见的不利施工条件或外界障碍,如出现未预见到的溶洞、淤泥、地下水、地下障碍物等引起的索赔。
4.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1)单项索赔。是指一事一索赔的方式。(2)总索赔。又称为一揽子索赔或综合索赔。
三、工程索赔的处理原则
(1)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和以有文字记录的事实为证据。不论是当事人不完成合同工作,还是风险事件的发生,能否索赔要看是否能在合同中找到相应的依据。工程师必须以完全独立的身份,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依据合同和以有文字记录的事实公平地对索赔进行处理。(2)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索赔事件发生后,要及时提出索赔,索赔的处理也应当及时。若索赔处理得不及时,对双方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如承包人的合理索赔长期得不到解决,积累的结果会导致其资金周转的困难,同时还会使承包人放慢施工速度从而影响整个工程的进度。处理索赔还必须注意索赔的合理性,既要考虑到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也应考虑到工程的实际情况。如:承包人提出对人工窝工费按照人工单价计算损失、机械停工按照机械台班单价计算损失显然是不合理的。(3)加强事前控制,减少工程索赔。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师应当加强事前控制,尽量减少工程索赔。这就要求在工程管理中,尽量将工作做在前面,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工程师在管理中应对可能引进的索赔有所预测,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过多索赔事件发生,使工程能顺利地进行,降低工程投资,缩短施工工期。
四、索赔的处理技巧
在实施工程项目过程中,矛盾是不可避免的,解决矛盾很多时候是要通过斗争的,正确的斗争方法就是学会利用合同来防范风险并保护和争取合理的权益。解决矛盾和争端的步骤一般应该是先私下讨论、协调,尽量避免矛盾激化走向仲裁和诉讼。(1)善于利用事故因素,变被动为主动,积极创造索赔条件。比如碰到影响正常施工的客观情况,不少承包商常常消极等待对方解决困难,或者发牢骚、提抗议,于事无补。积极的办法是利用不利因素改变不利环境,可以要求对方下达停工令,以此作为经济索赔及工期索赔工作的法律依据。(2)及时提交索赔详细清单和依据。坚持做好施工日志,随时交工程师认可和签字,每日发生的事件均记录在案。每月整理并提交索赔报告,所列事件均有理有据,避免一次算总帐给对方造成刺激,也不会给他人借机敲诈的印象。(3)善于利用有利时机索赔。充分利用知己知彼原则,先让对方意识到严重后果,再提出对方无法拒绝的索赔要求,做到有理有据有节。(4)善于以己之长克人之短,抓住对方弱点,发挥自己优势。如针对对方理亏心虚,提出要诉诸仲裁,先从气势上压倒对方,有利于问题的协商解决。(5)对咨询公司和业主给承包人设置的障碍,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以柔克刚。第一,敢于斗争,不等于吵架和使用刺激人的语言,不等于在致函中的人身攻击和在行动上的对着干,而是以合同为依据,以事实和道理为基础,进行有法、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咨询公司人员中流传着一句话“被人踢惯了的人,要使劲踢”。意思是说如果你愈软他就愈欺负你。第二,要善于斗争,讲究技巧,“以柔克刚”。一是充分利用合同条款,进行合法斗争。各种致函或与对方讨论问题,都要以合同条款为依据,施工中的具体事例为依据,才有可能得到好的结果。二是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要根据不同情况对症下药,才能得到好的结果。在斗争策略上要做到,对方提出的问题尽管与合同要求不符,如用工量和所需材料不多,经过申述近对方不接受,则忍让,尊重他们的意见。对方提出的问题若都按其意见办,承包方损失较大,要据理力争说服对方,不能轻易让步,可坚持到工程完工,把所有的遗留下的问题摆在一起,双方都作出些让步,求得“一揽子”解决。总之,在斗争策略上,小损失立足于忍;中损失立足于争;大损失则不能轻易让。三是咨询公司人员的自尊心和虚荣心都很强,且手中握有权力。对他们应给予尊重,要掌握技巧。在日常工作中绝对不宜与他们顶撞,即使他们说错了话,办错了事,也要给他们台阶下。不要为了一时的痛快,而给工作增加不必要的麻烦。四是对咨询公司工作人员,为了日后工作,在业主面前可以夸他们要求严格,经验丰富,让业主感到选择正确,咨询人员有成就感。但称赞适度,不宜具体讲他们如何好。五是基于伙伴关系,要与业主、咨询公司人员、工程师等及时沟通,要广交朋友。第三,承包人与咨询公司人员打交道切忌的问题。一是正面顶撞,得理不让人。二是致函中用过激语言和人身攻击。三是相信口头许诺,没有函件依据。四是有损个人声誉的事让他人知道。五是承包方人员说话不算数,不兑现。六是对外口径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