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规范档案学科术语对于促进档案学科的发展、提高我国档案工作的标准化水平等有着重要作用。当前我国学者对档案学科术语规范化研究重视不够,甚至将档案学科术语规范化等同于档案学科术语标准化。文章阐述了档案学科术语规范化涵义、意义,并对档案学科术语规范原则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档案学 术语 规范化
一、档案学科术语规范化的涵义
术语,简单地说,是记载科技信息的语言文字符号。在我国,人们习惯称其为名词。规范的术语是人类科学知识在语言中的结晶,是科学技术发展和交流的载体,反映着科学技术研究的成果。当用多个名称表达同一科学概念,或同一个名称在不同文献中表达不同的科学概念时,往往引起一些不必要的混乱。如在档案学科中,oral archives就有口述档案、口述历史、口述史料、口述记录等不同叫法;records也有记录、文件、文书、档案等不同译法。因此,需要对它们的表达进行统一。否则,使用这些概念时,往往会让人无所适从。
档案术语规范化,简单地说,是指对档案学科领域术语进行统一和规范的过程。包括审定和公布两个环节,审定环节要按照档案学科体系来收词、选词、确定概念、拟写定义、加注外文名等等,公布环节包括发布试用、正式公布等环节,发布和公布的方式有出版名词书籍、召开新闻发布会等。
档案术语规范化与档案术语标准化既有区别也有联系。二者的区别在于:一是针对的领域不同,前者针对的是档案学科或专业领域,后者针对的是档案工作或行业领域。二是各自的侧重点不同,前者重视对科学概念的把握和研究,确定一个科学恰当的名称,强调共识性,即在取得大多数人认可的基础上形成规范:后者着重从创造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方面考虑。当然二者之间也存在着联系,从理论上说,档案术语规范化是档案术语标准化的基础和支撑。没有档案术语规范化为前提,档案术语难以做到标准化。
二、档案学科术语规范化的意义
1.有利于促进档案术语标准化。档案术语规范化是基础,档案术语标准化是目的。术语标准化就是在经济、技术、科学及管理等社会实践中,通过对术语制定、发布和实施标准,达到统一,以获得最佳秩序和社会效益。术语不规范,对名词术语蕴含概念理解的不一致,都可能使人们对档案工作政策的理解发生偏差。例如,对“全宗”的不同定义和不同理解导致的划分档案全宗的千差万别,就是档案业务建设中长期存在的问题之一。档案标准的制定,尤其要依赖于档案学名词术语的统一与定义的准确。目前我国还未制定经过国家审定和公布的规范化档案学术语体系。
2.有利于促进档案学研究领域的拓展。任何新领域的开拓或新理论的建立,都是在对原有的规范成熟的科学概念正确理解掌握的基础上,通过观察和实验而得到的。当今世界科学技术发展的趋势是各学科相互交叉、相互渗透,而学科的渗透本质上是概念间相互渗透。例如,用物理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生命现象的学科,即生物物理学(biophysics),就是概念渗透、移植而形成的新领域。生物学和物理学成熟的概念体系是概念渗透的重要条件。档案学术语规范化有利于完善档案学的理论和概念,使之具备与其他成熟学科渗透融合的基础条件,比如会出现档案心理学、档案环境学、档案术语学、档案社会学等等。
3.是保持和促进档案学科独立性的重要基础。一个学科要想成为独立的学科,首先要有完整成熟的概念体系。学科概念的指称,术语必须规范,术语体系应该完备。当前,档案学的学科地位与其重要性并不相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表》(GB/T13745-92)里,档案学是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下的二级学科,在教育部学科门类及一级学科目录表中,档案管理与图书馆、情报同属于管理学下的二级学科。档案学之所以不能成为一级学科,在一定程度上与学科概念体系不很完备有关。档案术语规范化是对档案学科基本概念的厘清和完善,有利于建立完整成熟的概念体系。另外,档案学科术语规范的成果就是档案学科术语体系的建立,也就意味着档案学科有了更多的话语权,从而为保持和促进档案学科独立创造有利条件。
4.是我国术语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国家术语审定机构于2010年制定的《国家科技名词规范化纲要(2010-2020)》提出,到2020年国家要完成100个学科的名术语审定和公布工作,届时将初步形成较完备的科技术语体系,涵盖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档案学作为独立的学科,是我国科学技术的组成部分,其规范化的术语体系将成为国家术语体系的一个部分,对促进我国科学技术创新和发展发挥将会起到一定的支撑性作用。
三、档案学科术语规范化研究现状
1.从文献内容上分析,基本上还没有学者着眼于档案术语规范化理论上的研究
早在建国初我国老一辈文书档案工作者就开始讨论档案术语问题,据资料可查,1957年《档案工作》第4期,就刊登了对“档案材料”、“文件材料”、“文书材料”三个概念的界定,殷钟麒也曾经考虑过把“问题一实物特征”改为“案情(或性质)特点”,还有“案卷类目”是否要改成“立卷类目”等等。这之后,全国文献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吁请图书馆、情报、档案、出版各界都来关心文献工作术语的标准化工作;丁文进、陈智为;李欣、王英玮、韩玉梅、李财富、林清澄等人对档案学术语都做了思考和研究。综述上述学者文章,基本可以看出两种情形,一种是对档案学具体概念称谓的讨论,一种是从术语标准化的角度作一些理论性探讨,基本上没有涉及档案术语规范化方面研究。
2.从文献计量分析上看,档案学术语规范化研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本文以“档案”并含“术语”为主题,不限年代,在知网上以模糊方式检索,在全部期刊(SCI、El、核心期刊,CSSCl)检索到225条文献,人工剔除不相关和重复文献55篇,最后得到文献170篇。在这170篇论文中,只有9篇与术语标准化相关,1篇与术语规范化相关。从中可以看出,建国以来对档案术语方面的研究相对于其他主题来说,所刊登的论文是相对较少的,而对于档案术语规范化和标准化方面的研究更为薄弱。 3.从档案学和档案工作实际情况看,档案术语规范化还刚刚起步
档案学科在中国经过几十年发展,概念和理论已经比较成熟。但是,在一些领域,术语还很混乱。据有关学者统计,《中档法》中,术语不规范,涵义不明确的情况达89处之多,同样情况在《中档法》中的《民国档案分类表》中有9处之多。档案学名词术语不统一、涵义不明确的问题,不仅存在于论文和档案标准中,而且还存在于许多档案重要论著、教材和一系列档案标准、规范性文献之中。例如“案卷”这一名词术语,在有的档案标准、规范性文献中就叫做“卷宗”。再如“档号”,虽然各档案标准名称一致,但其构成却有5种以上,内涵和外延都不尽相同。这些都说明,在我国,档案学术语不规范不统一情况还比较严重。档案学要健康稳定发展,建立规范化术语和术语体系就显得必要。值得一提的是,2010年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成立了以冯惠玲教授为主任的档案学名词审定委员会,计划在2013年完成档案学名词审定规范工作,此项工作的开展对于繁荣发展档案学科,完善国家术语体系,促进科技创新有着重要作用。
四、档案学科术语规范的原则浅探
给一个概念定名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和程序,只有按照原则和程序进行,才能得到本领域内的多数学者专家的共识。本文结合我国科技名词规范工作,谈谈档案学科术语规范的有关原则。
1.单义性原则
单义性就是术语与其所指称的概念之间是一一对应的关系。如在档案学领域中,对“判定档案的价值”这样的概念出现了档案鉴定、档案价值鉴定、档案保存价值鉴定等称谓,应该确定一个规范的合理的术语。还有,电子文件、电子公文、电子档案;数字文件、数字文档、数字档案,应依据单义性原则加以区分。档案学中的术语,如records science有文件学、文书学、档案学的译法,records management有文件管理、文书管理、档案管理的译法,还有前文提到的oral archives有口述档案、口述历史、口述史实、口述史料、口述记录等等提法,这些都需要从概念上进行分析,确定其所指,然后才能依据单义性原则定出恰当的中文名。需要注意的是,单义性一般是就术语在某一特定专业、学科范围而言的,它只表现在特定的专业学科中,并总是依附于某个专业学科。离开特定的专业学科来笼统地讨论术语的单义性,是对术语单义性的曲解。如“文件”在档案学中和信息技术学科中是不同的概念,此文件非彼文件。
2.科学性原则
术语是用来指称科学概念的,为了避免误解,更好地表达科学概念,名称的拟定应具有科学性,准确表达概念的本质特征。也就是说,要给概念选择一个恰当的符号形式。
在档案学领域,也有些概念名称存在着科学性问题。比如,口述档案。从档案的定义中可看出,档案是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原始记录,而不是靠事后回忆形成的。口述档案的称谓当然也就不恰当。
张辑哲先生曾经依据全宗的概念对“国家档案全宗”的称谓提出质疑。全宗的定义是“具有社会独立性的组织或个人在其社会活动中所形成的全部档案”,他说,如果把国家全部档案称为全宗,整个人类社会的全部档案是否也应构成“人类全宗”。那么以此类推,亚洲、非洲、拉丁美洲以及国家内部的省、市、县、乡、镇,乃至独立的社会组织内部的组织机构如处、室、科、班、组等的档案是否也应构成各相应名称的“全宗”。这样的“全宗”还有什么科学性可言?。
3.系统性原则
术语之间具有系统性,就是要明确术语所指称的概念在概念体系中的位置,同时还要明确各种关系,如整体与部分、时间、空间、因果关系等等。明确了位置和关系后,才能确定合适的名称。
具体来说:(1)本系统内保持一致。在档案工作术语标准化方面,颁布于2000年的国家行业标准《DA/T 1-2000档案工作基本术语》(以下简称DA/T 1-2000)是目前应用于我国档案领域的唯一的国家行业标准,也是我国广大档案工作者使用最为广泛的术语标准。但由于缺乏档案学术语规范化的基础,最终在术语系统上似乎存有问题,如将档案工作划分为档案收藏、档案鉴定、档案整理、档案检索、档案利用、档案的保管与保护、档案统计等部分。其中,未能处理好档案收藏与档案收集、档案保管的关系。收藏是指收集保藏。保藏是指把东西收存起来以免遗失或损坏。含有保管之义。(《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第45页)。可见,档案收藏同时含有档案收集和保管之义。而该标准用档案收藏替代了档案收集,而将档案保管和档案保护两个名称合并,这在系统性上存在着问题。另外,从系统性看,档案保管和档案保护不是性质相同的工作,将二者合并作为一项工作内容,似乎也不妥。
(2)采用“种差 属”的形式逻辑。它包括邻近的属概念和种差。其中,属是上位概念,种是下位概念。在档案学术语方面,在系统性方面可能存在问题的是“民生档案”这个提法。从字面理解,“民生”就是“人民生活”的意思,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环境都和人民生活有关,如果将涉及这些方面的档案统称为“民生档案”,那和上位概念“档案”没有种差的区别了。因此,民生档案这个叫法要想成立,种差应该明确。
4.民族性原则
定名时,应考虑我国文化特色和中文科技术语特性。要尽量采用具有我国特色的科学术语。汉字作为表意文字,构建术语时有其独到作用。档案学术语中,1955年前,我国称全宗为芬特,芬特是俄文的音译,而俄文又是从法文fonds音译过来的。fonds一词,原为“基金”、“贮量”、“库藏”等意。1955年后,国家档案局决定将“芬特”改为“全宗”,并将与“芬特”有关的“芬特构成者”改为“立档单位”,“国家统一档案芬特”改为“国家全部档案”。“全宗”的字面意义,就是全部卷宗。“全宗”比较符合中文习惯。
5.约定俗成原则
对应用面较广,沿用已久,已在社会上广为流传的术语,即使科学性牵强,也可保留,不轻易改动,以免引起新的混乱。有学者提出科技档案提法不科学,应称为技术档案。因为按其定义“凡是记述和反映本单位的基本建设、生产技术和自然科学研究等活动的,具有保存价值,并且按照一定的归档制度作为真实的历史记录集中保管起来的技术文件材料(包括图纸、照片、报表、文字材料等)都是技术档案(或称科学技术档案)”该定义将技术和科技两个概念作为同一概念,本是不准确的,科技的外延要比技术的外延大。但由于科技档案和文书档案已成为我国档案的两大重要类别,已经约定俗成,因此不易改名为好。
6.遵从国际性原则
定名时应与国际上通行的术语概念保持一致,以利于国际交流。科学是无国界的,人类需要在交流中共同发展,因此在确定术语时也应考虑国际性的问题。考虑到与国际上通行的概念保持一致,这样才能实现交流和合作。
五、结束语
档案术语规范化是一项科学研究性的工作。做好这项工作,需要运用档案学、术语学、语言学、逻辑学等方面的知识。与此同时,档案学科术语规范化也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随着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档案学科领域的新概念、新术语会不断出现,原有的一些概念也会随着学科发展和学科交叉融合出现一些新的变化。做好档案学科术语规范化,对于促进档案学科发展、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合作都将发挥着重要作用。
关键词:档案学 术语 规范化
一、档案学科术语规范化的涵义
术语,简单地说,是记载科技信息的语言文字符号。在我国,人们习惯称其为名词。规范的术语是人类科学知识在语言中的结晶,是科学技术发展和交流的载体,反映着科学技术研究的成果。当用多个名称表达同一科学概念,或同一个名称在不同文献中表达不同的科学概念时,往往引起一些不必要的混乱。如在档案学科中,oral archives就有口述档案、口述历史、口述史料、口述记录等不同叫法;records也有记录、文件、文书、档案等不同译法。因此,需要对它们的表达进行统一。否则,使用这些概念时,往往会让人无所适从。
档案术语规范化,简单地说,是指对档案学科领域术语进行统一和规范的过程。包括审定和公布两个环节,审定环节要按照档案学科体系来收词、选词、确定概念、拟写定义、加注外文名等等,公布环节包括发布试用、正式公布等环节,发布和公布的方式有出版名词书籍、召开新闻发布会等。
档案术语规范化与档案术语标准化既有区别也有联系。二者的区别在于:一是针对的领域不同,前者针对的是档案学科或专业领域,后者针对的是档案工作或行业领域。二是各自的侧重点不同,前者重视对科学概念的把握和研究,确定一个科学恰当的名称,强调共识性,即在取得大多数人认可的基础上形成规范:后者着重从创造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方面考虑。当然二者之间也存在着联系,从理论上说,档案术语规范化是档案术语标准化的基础和支撑。没有档案术语规范化为前提,档案术语难以做到标准化。
二、档案学科术语规范化的意义
1.有利于促进档案术语标准化。档案术语规范化是基础,档案术语标准化是目的。术语标准化就是在经济、技术、科学及管理等社会实践中,通过对术语制定、发布和实施标准,达到统一,以获得最佳秩序和社会效益。术语不规范,对名词术语蕴含概念理解的不一致,都可能使人们对档案工作政策的理解发生偏差。例如,对“全宗”的不同定义和不同理解导致的划分档案全宗的千差万别,就是档案业务建设中长期存在的问题之一。档案标准的制定,尤其要依赖于档案学名词术语的统一与定义的准确。目前我国还未制定经过国家审定和公布的规范化档案学术语体系。
2.有利于促进档案学研究领域的拓展。任何新领域的开拓或新理论的建立,都是在对原有的规范成熟的科学概念正确理解掌握的基础上,通过观察和实验而得到的。当今世界科学技术发展的趋势是各学科相互交叉、相互渗透,而学科的渗透本质上是概念间相互渗透。例如,用物理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生命现象的学科,即生物物理学(biophysics),就是概念渗透、移植而形成的新领域。生物学和物理学成熟的概念体系是概念渗透的重要条件。档案学术语规范化有利于完善档案学的理论和概念,使之具备与其他成熟学科渗透融合的基础条件,比如会出现档案心理学、档案环境学、档案术语学、档案社会学等等。
3.是保持和促进档案学科独立性的重要基础。一个学科要想成为独立的学科,首先要有完整成熟的概念体系。学科概念的指称,术语必须规范,术语体系应该完备。当前,档案学的学科地位与其重要性并不相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表》(GB/T13745-92)里,档案学是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下的二级学科,在教育部学科门类及一级学科目录表中,档案管理与图书馆、情报同属于管理学下的二级学科。档案学之所以不能成为一级学科,在一定程度上与学科概念体系不很完备有关。档案术语规范化是对档案学科基本概念的厘清和完善,有利于建立完整成熟的概念体系。另外,档案学科术语规范的成果就是档案学科术语体系的建立,也就意味着档案学科有了更多的话语权,从而为保持和促进档案学科独立创造有利条件。
4.是我国术语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国家术语审定机构于2010年制定的《国家科技名词规范化纲要(2010-2020)》提出,到2020年国家要完成100个学科的名术语审定和公布工作,届时将初步形成较完备的科技术语体系,涵盖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档案学作为独立的学科,是我国科学技术的组成部分,其规范化的术语体系将成为国家术语体系的一个部分,对促进我国科学技术创新和发展发挥将会起到一定的支撑性作用。
三、档案学科术语规范化研究现状
1.从文献内容上分析,基本上还没有学者着眼于档案术语规范化理论上的研究
早在建国初我国老一辈文书档案工作者就开始讨论档案术语问题,据资料可查,1957年《档案工作》第4期,就刊登了对“档案材料”、“文件材料”、“文书材料”三个概念的界定,殷钟麒也曾经考虑过把“问题一实物特征”改为“案情(或性质)特点”,还有“案卷类目”是否要改成“立卷类目”等等。这之后,全国文献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吁请图书馆、情报、档案、出版各界都来关心文献工作术语的标准化工作;丁文进、陈智为;李欣、王英玮、韩玉梅、李财富、林清澄等人对档案学术语都做了思考和研究。综述上述学者文章,基本可以看出两种情形,一种是对档案学具体概念称谓的讨论,一种是从术语标准化的角度作一些理论性探讨,基本上没有涉及档案术语规范化方面研究。
2.从文献计量分析上看,档案学术语规范化研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本文以“档案”并含“术语”为主题,不限年代,在知网上以模糊方式检索,在全部期刊(SCI、El、核心期刊,CSSCl)检索到225条文献,人工剔除不相关和重复文献55篇,最后得到文献170篇。在这170篇论文中,只有9篇与术语标准化相关,1篇与术语规范化相关。从中可以看出,建国以来对档案术语方面的研究相对于其他主题来说,所刊登的论文是相对较少的,而对于档案术语规范化和标准化方面的研究更为薄弱。 3.从档案学和档案工作实际情况看,档案术语规范化还刚刚起步
档案学科在中国经过几十年发展,概念和理论已经比较成熟。但是,在一些领域,术语还很混乱。据有关学者统计,《中档法》中,术语不规范,涵义不明确的情况达89处之多,同样情况在《中档法》中的《民国档案分类表》中有9处之多。档案学名词术语不统一、涵义不明确的问题,不仅存在于论文和档案标准中,而且还存在于许多档案重要论著、教材和一系列档案标准、规范性文献之中。例如“案卷”这一名词术语,在有的档案标准、规范性文献中就叫做“卷宗”。再如“档号”,虽然各档案标准名称一致,但其构成却有5种以上,内涵和外延都不尽相同。这些都说明,在我国,档案学术语不规范不统一情况还比较严重。档案学要健康稳定发展,建立规范化术语和术语体系就显得必要。值得一提的是,2010年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成立了以冯惠玲教授为主任的档案学名词审定委员会,计划在2013年完成档案学名词审定规范工作,此项工作的开展对于繁荣发展档案学科,完善国家术语体系,促进科技创新有着重要作用。
四、档案学科术语规范的原则浅探
给一个概念定名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和程序,只有按照原则和程序进行,才能得到本领域内的多数学者专家的共识。本文结合我国科技名词规范工作,谈谈档案学科术语规范的有关原则。
1.单义性原则
单义性就是术语与其所指称的概念之间是一一对应的关系。如在档案学领域中,对“判定档案的价值”这样的概念出现了档案鉴定、档案价值鉴定、档案保存价值鉴定等称谓,应该确定一个规范的合理的术语。还有,电子文件、电子公文、电子档案;数字文件、数字文档、数字档案,应依据单义性原则加以区分。档案学中的术语,如records science有文件学、文书学、档案学的译法,records management有文件管理、文书管理、档案管理的译法,还有前文提到的oral archives有口述档案、口述历史、口述史实、口述史料、口述记录等等提法,这些都需要从概念上进行分析,确定其所指,然后才能依据单义性原则定出恰当的中文名。需要注意的是,单义性一般是就术语在某一特定专业、学科范围而言的,它只表现在特定的专业学科中,并总是依附于某个专业学科。离开特定的专业学科来笼统地讨论术语的单义性,是对术语单义性的曲解。如“文件”在档案学中和信息技术学科中是不同的概念,此文件非彼文件。
2.科学性原则
术语是用来指称科学概念的,为了避免误解,更好地表达科学概念,名称的拟定应具有科学性,准确表达概念的本质特征。也就是说,要给概念选择一个恰当的符号形式。
在档案学领域,也有些概念名称存在着科学性问题。比如,口述档案。从档案的定义中可看出,档案是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原始记录,而不是靠事后回忆形成的。口述档案的称谓当然也就不恰当。
张辑哲先生曾经依据全宗的概念对“国家档案全宗”的称谓提出质疑。全宗的定义是“具有社会独立性的组织或个人在其社会活动中所形成的全部档案”,他说,如果把国家全部档案称为全宗,整个人类社会的全部档案是否也应构成“人类全宗”。那么以此类推,亚洲、非洲、拉丁美洲以及国家内部的省、市、县、乡、镇,乃至独立的社会组织内部的组织机构如处、室、科、班、组等的档案是否也应构成各相应名称的“全宗”。这样的“全宗”还有什么科学性可言?。
3.系统性原则
术语之间具有系统性,就是要明确术语所指称的概念在概念体系中的位置,同时还要明确各种关系,如整体与部分、时间、空间、因果关系等等。明确了位置和关系后,才能确定合适的名称。
具体来说:(1)本系统内保持一致。在档案工作术语标准化方面,颁布于2000年的国家行业标准《DA/T 1-2000档案工作基本术语》(以下简称DA/T 1-2000)是目前应用于我国档案领域的唯一的国家行业标准,也是我国广大档案工作者使用最为广泛的术语标准。但由于缺乏档案学术语规范化的基础,最终在术语系统上似乎存有问题,如将档案工作划分为档案收藏、档案鉴定、档案整理、档案检索、档案利用、档案的保管与保护、档案统计等部分。其中,未能处理好档案收藏与档案收集、档案保管的关系。收藏是指收集保藏。保藏是指把东西收存起来以免遗失或损坏。含有保管之义。(《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第45页)。可见,档案收藏同时含有档案收集和保管之义。而该标准用档案收藏替代了档案收集,而将档案保管和档案保护两个名称合并,这在系统性上存在着问题。另外,从系统性看,档案保管和档案保护不是性质相同的工作,将二者合并作为一项工作内容,似乎也不妥。
(2)采用“种差 属”的形式逻辑。它包括邻近的属概念和种差。其中,属是上位概念,种是下位概念。在档案学术语方面,在系统性方面可能存在问题的是“民生档案”这个提法。从字面理解,“民生”就是“人民生活”的意思,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环境都和人民生活有关,如果将涉及这些方面的档案统称为“民生档案”,那和上位概念“档案”没有种差的区别了。因此,民生档案这个叫法要想成立,种差应该明确。
4.民族性原则
定名时,应考虑我国文化特色和中文科技术语特性。要尽量采用具有我国特色的科学术语。汉字作为表意文字,构建术语时有其独到作用。档案学术语中,1955年前,我国称全宗为芬特,芬特是俄文的音译,而俄文又是从法文fonds音译过来的。fonds一词,原为“基金”、“贮量”、“库藏”等意。1955年后,国家档案局决定将“芬特”改为“全宗”,并将与“芬特”有关的“芬特构成者”改为“立档单位”,“国家统一档案芬特”改为“国家全部档案”。“全宗”的字面意义,就是全部卷宗。“全宗”比较符合中文习惯。
5.约定俗成原则
对应用面较广,沿用已久,已在社会上广为流传的术语,即使科学性牵强,也可保留,不轻易改动,以免引起新的混乱。有学者提出科技档案提法不科学,应称为技术档案。因为按其定义“凡是记述和反映本单位的基本建设、生产技术和自然科学研究等活动的,具有保存价值,并且按照一定的归档制度作为真实的历史记录集中保管起来的技术文件材料(包括图纸、照片、报表、文字材料等)都是技术档案(或称科学技术档案)”该定义将技术和科技两个概念作为同一概念,本是不准确的,科技的外延要比技术的外延大。但由于科技档案和文书档案已成为我国档案的两大重要类别,已经约定俗成,因此不易改名为好。
6.遵从国际性原则
定名时应与国际上通行的术语概念保持一致,以利于国际交流。科学是无国界的,人类需要在交流中共同发展,因此在确定术语时也应考虑国际性的问题。考虑到与国际上通行的概念保持一致,这样才能实现交流和合作。
五、结束语
档案术语规范化是一项科学研究性的工作。做好这项工作,需要运用档案学、术语学、语言学、逻辑学等方面的知识。与此同时,档案学科术语规范化也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随着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档案学科领域的新概念、新术语会不断出现,原有的一些概念也会随着学科发展和学科交叉融合出现一些新的变化。做好档案学科术语规范化,对于促进档案学科发展、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合作都将发挥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