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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兴化市组建市社会救助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全市城乡居民救助事务。新组建的市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履行有关社会救助的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和指导服务的职能,正科级建制,由市民政局局长兼任主任,配备专职副主任1~2名,内设综合、业务、督查三个科室。中心设立社会困难群体救助服务大厅,各救助体系成员单位在大厅设立窗口,统一受理城乡居民救助事务。同时,各乡镇建立社会救助服务事务所,村和社区设立社会救助协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