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群众“打成一片”是干部不可缺少的基本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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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服务、愿服务、想服务”
  《决策》:庐阳区“一线为民工作法”,现在已经成为全国基层党建的知名品牌,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探索出了一条新路径。庐阳创新的背景和起源是什么?
  吴劲:庐阳区作为省委、省政府驻地,是全省政治、经济、文化、金融中心,是合肥历史文化、城市快速崛起代表性的窗口。近年来,随着合肥进入新一轮发展,庐阳区处于经济社会加快转型时期,产业结构调整、城区建设开发引发的矛盾和问题,在发展中显现出来。
  困难群众多、民生压力大。区内发展水平反差较大,一些地区老旧小区集中,集聚着大量矛盾问题和民生诉求。如果不能沉入一线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不能使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困难群众,庐阳建设发展的大好局面就会难以为继。
  利益调整力度大,做群众工作的难度加大。受城市水源地严格保护等限制,发展空间较小,城区功能的调整,必然带来各阶层利益关系的调整。旧改、就业、救助等各种问题交织在一起,群众的合理诉求和不合理诉求相互交织,迫切需要通过大量有效的群众工作,赢得广大群众对庐阳建设发展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干部队伍作风、能力的不符合、不适应。很多区直机关干部没有社区工作经历,新进机关的干部绝大多数都属于“三门干部”;有的干部在群众问题上不够深入,为群众办事情完全靠“拍脑袋”;有的干部不会说群众语言,不会做群众工作,不会解决实际问题,群众称之为“群众跑来跑去,领导批来批去,部门转来转去,开会议来议去,最后,问题哪来哪去”。
  基于此,我们着眼于在一线宣传群众,向群众宣传庐阳发展的宏伟蓝图和暂时存在的困难,发动广大群众与党和政府同心同德推动发展;着眼于在一线服务群众,沉入一线努力帮助群众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使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改革发展成果;着眼于在一线问计于民,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使我们的各项决策能够集中群众智慧、反映群众意愿。
  2012年10月,庐阳区在老城区6个街道32个社区试点开展“一线为民工作法”,64名区直机关党员干部和32名律师每月10日下午到联系社区驻点,倾听群众呼声,化解群众矛盾、解决群众问题,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2013年5月,在试点成功基础上,又在北部5个乡镇街道38个村居全面铺开,目的是让更多的机关干部沉到基层一线,把心思用到为民服务上。同年8月,又延伸到65栋商务楼宇、28家非公企业和4个特色商业街区。
  目前,“一线为民工作法”已经实现了全区全覆盖。
  《决策》:庐阳推行“一线为民工作法”希望达到什么样的效果?
  吴劲:我们的目的就是让干部“能服务、愿服务、想服务”。所谓“能”,就是“一线为民工作法”让机关干部走出机关,沉到基层,诚恳地和群众坐在一条板凳上,“面对面”问计、“心贴心”解忧,“实打实”办事,提升党员干部知民情、聚民智、解民忧的能力。
  所谓“愿”,就是把每年的驻点情况考核和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引导干部走出“服务好坏一个样、联系多少一个样”的误区。
  所谓“想”,就是说工作做好了,干群关系融洽了,干部赢得群众好口碑和自我认同感,从而激发起为民服务的情怀,实现“身入”群众到“心入”群众的转变,我们开展“一线为民工作法”的效果也就达到了。
  “四四三”一线为民制度体系
  《决策》:经过2年多的探索,“一线为民工作法”建立了怎样的制度体系?
  吴劲:在推行“一线为民工作法”的过程中,庐阳区建立了“四四三”工作模式,确保整个活动取得成效。
  联系社区做到“四个确定”,即“定人、定点、定时、定责”。定人:每个村居、楼宇、企业确定1名区直机关正科级干部、1名副科级干部分别担任驻点干部和驻点助理员,1位乡镇街道中层干部和村居主任担任驻点联络员。
  定点:联系点确定后,保持相对稳定,一般不作调整。定时:每月10日下午为驻点工作日,时间半天,雷打不动。定责:实行驻点工作首问负责制。驻点干部积极宣传各项方针政策;走访接待群众,收集社情民意;及时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做好结果反馈和解释工作;帮助驻点联系的村居开展各项工作,加强自身建设。
  解决问题实行“四个步骤”,即“收集民意—解决问题—办结反馈—跟踪回访”。简单问题驻点干部现场办结;复杂问题由街道社区限时办结;跨部门问题实行共建单位协调办结;疑难问题提交区“一线办”统筹办结。
  建立“三项制度”保障驻点工作长效化。一是干部驻点走访制度。结合节日、纪念日等开展慰问活动,村居驻点干部每年走访群众不少于50户。二是驻点工作监督制度。不定期对驻点工作情况进行巡查,对驻点工作日不在岗的、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三是驻点干部考核制度。每年进行一次驻点情况考核和群众满意度测评,考评结果纳入个人年度工作考核,把原来以本单位工作考核为主,改变为本单位工作60分,驻点工作40分,干部驻点专项年度考核低于85分不得评优,低于70分将被调整。
  目前,一线驻点工作的好坏,已成为评价干部绩效及提拔使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决策》:区领导亲自驻点联系巡查、区直机关主要领导担任驻点干部,“一线为民工作法”为什么主要针对的是领导干部?
  吴劲:开展“一线为民工作法”,领导干部是关键。领导干部、机关干部不能只满足于当“裁判员”、“指挥员”,也要当一当“运动员”,换位思考一下群众立场,体验一下基层辛苦。
  特别是在群众路线教育中,领导干部更要带头,要以上率下。领导既是决策者又是执行者,深入一线能让他检查自己工作在基层的落实情况,在决策时才能与实际结合得更紧密,防止在办公室里“拍脑袋”决策。
  下一步,我们还将加大后备干部、年轻干部的比重,让他们去一线去学习。要让他们跨进群众的家里,走到他们身边,了解他们的诉求,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另外,我们也把代表委员和律师加入到一线驻点中。代表委员的加入,使一些难题的解决能得到社会力量的支持;律师作为第三方,对群众提出问题从法律方面解释,群众会很信服。
  服务一线“习惯成自然”
  《决策》:两年多来,“一线为民工作法”给干部群众带来了哪些显著的变化?
  吴劲:对于群众来说,“一线为民工作法”的推行,使那些以往在办公楼里难得一见的局长、主任们,现在他们能叫得出名字、打得通手机,还能实实在在地帮他们解决一批“急、难、愁”问题。
  实践中我们发现,即便有的问题短期内难以解决,但是只要干部做到了热心、用心、真心、耐心,群众也会理解,也会点赞,因为群众有时要的就是政府的态度和诚意。
  另一个显著的变化是,刚开始实行“一线为民工作法”的时候,我们都会在每个驻点日前发通知,现在这一环节就取消了。驻点干部已经将“每月10日驻点”内化于心,成为雷打不动的工作安排,甚至对驻点日有了些期待。
  我想,这种转变一方面来自于驻点干部在汲取群众智慧、化解群众难题中,学习并增强了干事本领;另一方面则是把群众当亲人看待,党员干部同群众心相通、情相联的关系使然。
  收获群众的认可之外,开展“一线为民工作法”对于政府自身建设也有积极意义。我们将“一线为民工作法”拓展于日常工作,将从基层一线获取的社情民意和真实信息,转化为加强社会管理的策略和改善公共服务的举措,为全区启动相关领域的改革提供了有益参考,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累积了丰富经验。
  现在,广大一线驻点干部很自然地走进群众中,习惯性地为群众排忧解难,服务群众已经“习惯成自然”。
  《决策》:“一线为民工作法”对于各地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具有什么样的重要启示?
  吴劲:首先必须与群众打成一片。“一线为民工作法”有效解决了机关干部脱离基层、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问题。实践证明,与基层群众“打成一片”是党员干部一项不可缺少的基本功。
  当前,部分干部存在不会与群众平等交流,说的话群众听不懂,干的事群众不理解等现象。“一线为民工作法”让机关干部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带着任务,与群众面对面、手拉手,拜群众为师,听群众想法,解群众之忧,有效地促进党群干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其次,必须着眼于解决问题。与群众打交道,解决问题是立身之本,最具说服力;解决不了问题,方法不是好方法,干部不是好干部,“包装”得再好也没用。推动“一线为民工作法”一定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把老百姓最关心、最现实的“柴米油盐”等小事问题,作为各级干部的“头等大事”,竭尽全力办好。只有这样,才能赢得群众的拥护和爱戴。
  第三,必须整合各方资源。当前,社会阶层分化,利益格局复杂,群众诉求多样,单靠某一方面力量,不能“一家包打天下”,必须动员各方力量,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一线为民工作法”以街道社区党组织为核心,以驻点工作为平台,引导辖区驻点单位党员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律师、志愿者直接参与,让党员干部在直接服务群众中体现先进性,构建组织引领、干部带头、各方参与、社会协同的格局。
  第四,必须形成长效机制。健全完善的机制,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保障。“一线为民工作法”之所以能常抓不懈,关键在于区委先后下发了包括定点联系、随访巡查、驻点日请假、考核评价等5个制度性文件,确保了每一阶段、每一驻点日都有“规定动作”的指导,每一项好的做法都能通过制度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唯有这样,才使得“一线为民工作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未来,我们将继续坚持一线为民服务“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做事取向,让更多的党员干部把服务一线、服务群众养成习惯,让群众接受服务成为自然,通过解决一件件小事来全力书写好“为人民服务”这件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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