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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妇女在社会和家庭中的地位不断提高,在各方面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然而,也出现了另一种不容忽视的问题,即女性犯罪呈上升趋势。上世纪七十至八十年代,全国女性犯罪占整个犯罪的7%-8%,现在占10%-20%。青海省女性犯罪比例虽然略低,但近五年来每年都在递增。2003年检察机关共批捕女性犯罪嫌疑人133名,到2007年上升为155人。根据当前形势,积极剖析犯罪的特点和原因,预防女性犯罪,维护与保障女性合法权益,不但是当前构建和谐社会重要内容,更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