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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1986年底,江西新余市物价检查所对市属的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提高计划外刮宫收费的违纪现象进行了检查,共查出非法收入7587元,处理上缴财政3972.94元。根据江西省物价局、省卫生厅规定的收费标准,人工流产(小月份刮宫)每例收费3元,中期引产(大月份刮宫)每例收费为5元。而新余市的这三家医院对未婚先孕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