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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仿行宪政,由皇朝体制转为立宪官制,内外相维的设制须相应改为上下贯注。作为清代省一级行政主体的司道,是理顺上下关系的重要关节。受制於财政困窘及内外官制改革不同步,司道改制最终放弃了全盘更新的方案,改为旧制框架内进行调整,设置三司两道。尽管司道改制类型不同、各地进展不一,却均以归并局所、裁撤旧官为基础,实行分科治事,逐渐推进政体变革,扩展了社会职能,成为民初省级行政架构的雏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