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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古代文学理论中,把散文作为专门的文体类型独立出来,对其文体特性有清晰的限定和认识,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过程。在不背离明道致用这一根本原则的前提下,很多文人努力探寻着属于散文专有的表现特征,力图发露散文独具的文体特质。这主要体现于两方面:一是把文章区别于纯粹的经学研究,表露出文人在精神自主和思想创新方面的意识和追求,并表达出对文采的重视。二是把文章与诗歌两类体裁加以比较区分,对文体功能和表现特征进行具体讨论,反映出散文文体观念的不断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