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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新思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依靠财政的大力支持,更需要农民的自主建设。财政要按照“有所为”和“有所不为”的原则,加强缺位,防止越位,为农民提供良好的环境,引导农民投入新农村建设;农民要主动配合政府的支持和引导,积极参与到新农村建设中来,使自己的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