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4年,中国石油宁夏石化公司的自备发电厂与湖北三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能源管理(EPC)”合同,由后者对发电厂的一台1050千瓦、6000伏高压的引风机进行变频调速改造。按照合同,项目改造由三环公司投入全部运行资金,并承担风险。在约定时间内,三环公司和发电厂按一定比例分享节能效益。前者同时承诺,自己提供的变频设备技术可达到30%以上的节电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