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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十分重视扶贫投资工作。扶贫投资在增加农民收入和减少贫困发生率上都有显著作用。分类型来看,财政扶贫资金在增加农民收入和减少贫困发生率上有显著作用,而扶贫贷款、以工代赈、外资等扶贫资金的减贫作用并不明显;生产性扶贫投资对增加农民收入和减少贫困发生率有明显的作用,而基础设施投入、公共服务投入的减贫作用并不明显。今后一段时期应调整扶贫资金的投向并相应的改革扶贫资金的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