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视域下深化“放管服”改革探析

来源 :中共石家庄市党委党校学报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zjhzjhzjh111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优化营商环境的目的是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最大程度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放管服”改革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抓手,深化“放管服”改革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当前,“放管服”改革面临简政放权不彻底,监督管理不到位,服务效率不够高等问题。深化“放管服”改革,应不断激发“放”的活力,强化“管”的力度,提升“服”的品质,在市场准入、创业投资、企业经营、社会法治、政务服务、公共政策等领域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关键词]营商环境;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号]A   [文章编号]1009-0169(2021)10-0037-04
  营商环境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性、制度性安排,其优劣直接影响市场主体的活力和经济发展的动力,极大影响生产力和竞争力。良好的营商环境有助于促进经济发展[1],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对稳就业、稳投资、稳预期具有保障作用。当前,新冠疫情肆虐全球,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造成巨大冲击,给经济增长带来巨大压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对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放管服”作为政府行政体制改革以及政府机制创新的重要“抓手”,理应成为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化的“催化酶”与“孵化器”[2]。通过“放管服”改革,大力放权,强化监管,提升服务将有助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意义
  深化“放管服”改革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支撑,更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通过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举措,减少行政审批,提升服务效能,进而打造活商的市场环境、兴商的投资服务环境、乐商的企业经营环境、便商的政务环境、惠商的政策环境、亲商的社会环境和安商的法治环境,有助于全面培育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
  (一)“放管服”改革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要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3]。良好的营商环境是集活商、兴商、乐商、便商、惠商、亲商、安商等特征为一体的企业发展环境,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催化剂,更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
  作为一场刀刃向内的政府自我革命,“放管服”改革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驱动和牵引,其逻辑是以“量”的增减驱动“质”的提升,即通过简政放权、强化监管,打通堵点、破解难点、补足短板,不断升级服务品质。激活“放”,就是把该放的权彻底放出去,该减的事项全部减下来,该破除的障碍及时清理掉,实现审批全链条优化。强化“管”,就是要把应该管的管好,为企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推进全过程监管公正。提升“服”,就是更好发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提高全周期服务质量,为市场主体发展创造条件、提供外部支持。
  (二)“放管服”改革有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助于市场主体提高生产力。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中国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创造了经济发展的“中国奇迹”,这离不开特定制度背景下符合中国国情道路的市场化改革。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造活力,就是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通过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推进减税降费,纾解企业融资困难等措施,可为市场主体解绑减负,进而提升企业发展动力,释放企业发展活力,驱动企业聚力经营发展,不断夯实和提升企业生产力。
  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助于市场主体提升竞争力。良好的营商环境有利于吸引投资,一是营商环境的优劣直接影响着外来投资者的信心。在市场投资竞争日益激烈的当下,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是吸引外商投资的重要保障。二是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是提高市场主体竞争力的压舱石。不断强化市场监管,可为企业创造公平、公开的市场环境。通过优胜劣汰的一系列机制,让市场决定企业去留,能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激励企业靠能力发展、用产品说话。
  二、优化营商环境视域下“放管服”改革存在的問题
  当前,营商环境的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程度仍有不足,在市场准入、法治建设、服务水平上存在短板,市场环境、法治环境、政务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面临的问题与“放管服”改革息息相关。改革的过程也是以优化营商环境为重要目标,不断发现问题、呈现问题、诊断问题、破解问题的过程,涉及对方利益、多个部门,牵一发而动全身,需要循序渐进开展,蹄疾步稳推进,不能一蹴而就。
  (一)简政放权不够彻底,营商环境“市场化”程度不够
  其一,简政放权仍不充分、不彻底。一方面,放权存在“甩包袱”之嫌。一些地方存在选择性放权、放责不放权等问题。另一方面,群众“多跑路”问题仍然存在。企业生产经营还存在办证多、办证难等问题,行政审批事项仍有较大压缩空间,制度性交易成本有待进一步降低。其二,指导简政放权的政策文件需要进一步精细化。一方面,地方政策、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稍显迟滞,不合时代发展的政策、文件没有及时废止和重新修订。另一方面,地方和部门制定的各种政策条款中,针对民营经济存在隐形歧视,呈现出“卷帘门”“玻璃门”“弹簧门”特征[4]。其三,权力边界尚待理清。政府部门权力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利益化现象仍然突出。部门间文件冲突、职能重叠、重复执法的问题依然存在。
  (二)监督管理不够到位,营商环境“法治化”程度不足
  其一,市场监管执法不规范。表现出多头检查、任性执法、弹性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5]。一些地方,企业检查中存在“钓鱼执法”、故意“找茬”行为。权钱交易隐蔽化,权力腐败渗透于审批、管理、监督、处罚、资格认证等各个环节,权力寻租行为需强化遏制。其二,慢作为、乱作为现象需进一步整治。不同程度存在重审批、轻监管,重处罚、轻服务的问题。地方工作人员规避责任不作为或慢作为的问题时有发生。工程项目、政府采购领域仍然存在暗箱操作、违规招投标等现象。其三,涉企收费需进一步规范。收费“减法”不彻底,内外部监督不完善,制度建设需强化。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依然较多,部分涉企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现象依然禁而难止,中介服务收费不规范、标准不公开,加重了企业负担。   (三)服务品质亟须加强,营商助商整体服务效率不高
  其一,思想认识和服务理念有待提升。政企间沟通渠道还不顺畅,机制还不健全,亲商重商的氛围还不够浓厚。一些领导干部在与企业打交道时仍有顾虑,怕踩红线,怕惹麻烦,束缚了手脚。一些地方,“软”“硬”件环境建设不协调,只重视招商,不重视安商、留商和营商的现象仍比较突出。其二,惠企政策执行不顺畅,存在“上热下凉”现象。由于宣传不足,一些企业对政策了解不够,不知道如何享受惠企政策。同时也存在基层工作人员执行政策不主动的行为。地方对上级扶持、优惠中小企业的政策难以落到实处,“中梗阻”问题需要扭转。其三,社会信用环境建设需继续推进。地方政府招商引资过程中,有承诺无践行情况时有发生。政府不当干预市场的问题在招商引资中仍然较突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选择性执法、吃拿卡要等问题在执法过程中还一定程度存在。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营商环境优化的对策
  优化营商环境需要“量”“质”并重,量是基础,质是内核。实现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目标,不仅要注重硬件环境建设,更应关注软环境的升级,真正实现放权彻底、监管有力、服务高效。
  (一)做好减法,激发“放”的活力
  全面深化“简政放权”重点在减“量”。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程序和环节、办证办照时间,为企业办理业务创造便利,减少企业跑腿次数,降低业务办理成本。
  首先,营造宽松平等的市场准入环境。一是拓宽市场准入门槛,在项目核准、融资服务等方面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要积极创新投融资模式,在交通、能源、市政、环保、水利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项目,大力推广PPP模式,适时公布PPP项目清单,广泛吸引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全面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二是落实负面清单制度,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破除相关行业隐性壁垒。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单之外不能增设门槛和隐性限制,减少政府在事前管理上的任意性,降低企业的投资风险。三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执行与落实,打破部门间信息“数字烟囱”,实现互联互通,以“数据跑路”为市场主体提供便利。
  其次,营造优质高效的投资创业环境。一是优化行政审批。加强信息公开,理顺审批流程,精简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率,推进行政审批提质增效。探索“容缺预受理”制度,简化手续、缩减时间、降低成本,实现业务办理“最多跑一次”。二是加大项目支持帮扶力度。实施重点项目跟踪服务,建立沟通会商机制,随时解决项目运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运转稳健。三是落实招商引资承诺。提升政府公信力,求真务实,兑现政策承诺,杜绝“开门招商、关门宰商”不当行为,确保企业引得来、留得住、扎得下、能发展,尽力为市场主体投资创业发展创造优质环境。
  (二)做好加法,强化“管”的力度
  首先,营造监管规范的企业经营环境。一是规范清理涉企收费。要全面清理涉企行政性收费,系统梳理涉费的项目、依据、范围、标准、额度等内容,取消不合理的涉企收费项目。二是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行政执法机关应依照法律法规和职责对企业开展日常检查活动,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并严格执行。三是规范完善监管方式。要不断整顿执法队伍,规范执法主体,推进联合执法、综合执法,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实行以“双随机、一公开”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抽查制度。
  其次,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检查执法。要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强化制度建设,着力破解公共行政中的怠政、懒政现象。二是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要扎紧制度的笼子,让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严防公权私用、公器私用,杜绝权力不当干预,遏制权力寻租。三是不断强化司法保护。要严惩各类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拓宽涉企案件纠纷解决途径,降低纠纷化解成本。打击各种不当获利行为和侵犯违法行为,以严格的市场监管为企业修筑防火墙。
  再次,营造诚信友善的社会环境。一是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廉洁政府建设对营商环境具有显著的改善效应[6]。地方政府要综合利用各种政策充分调动企业家干事创业积极性,常思为企业排忧解难之策,多谋雪中送炭之事,成为企业发展的有力推手。要不断完善制度设计,细化容错纠错办法和界定机制,打消领导干部服务企业顾虑,鼓励领导干部担当作为。二是构建社会信用体系。以“红黑”名单制为抓手,优化社会信用环境,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建立政府诚信行政、干部诚信履职制度,不断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三是营造亲商社会氛围。大力宣传改善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扭转社会“轻商”观念,形成重视创业,爱护、尊重企业的共识,激发企业创新创业潜能和活力,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三)激活乘法,提升“服”的品质
  首先,营造便民利企的政务环境。一是完善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合理设置政务服务中心布局和功能,提升政务服务大厅功能,加快审批职能集中,推动实施行政审批标准化,打造一体化审批平台。二是推进网上政务服务。推进政务公开,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7]。对政务服务中心、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行统一规范、统一管理,构建行政审批局、政務服务中心、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三是完善营商环境领导组织机构。赋予相应职权和责任,专人专编,专职专岗,统筹推进营商环境规划、指导、监督、服务等相关工作,形成运转协调、衔接紧密、高效顺畅的工作体系。建立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深化各级政府“两个清单”制度建设。
  其次,营造有利于市场主体发育、发展的政策环境。一是完善惠企政策体系,构建利企政策“清单”,确保“清单”落实到位。在全面实施“营改增”的同时,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政策支持力度,使企业能够充分享受政策红利。二是做好金融、用地、人才等要素保障。不断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积极探索建立补充耕地指标市场化转让机制,紧盯重点项目,确保土地资源用在刀刃上。三是打通政策落地渠道。提升政策制定前瞻性、系统性,完善政策配套措施及细则。提高政策制定和推送效率,畅通信息发布渠道,提升政策执行有效性。为企业开展“政策免费培训”“送政策上门”等多元化服务,打通政策惠企最后一公里。
  无论简政放权的“减法”还是强化监管的“加法”,都与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息息相关。服务型政府的本质特征是为市场和社会提供优质的服务,以服务促进管理、构建秩序,为发展创造条件。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关键在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不断强化“放”“管”,提升“服务”,前者是手段,后者是目的。只有市场主体能够充分感知并享受到优质服务,才能实现营商环境优化并促进市场主体发展,最终实现经济社会稳固发展。
  参考文献:
  [1]董志强,魏下海,汤灿晴.制度软环境与经济发展[J].管理世界,2012(4):9-20.
  [2]王佃利,洪扬. 从制度优势到治理效能的实践逻辑——基于“放管服”改革的分析[J].理论学刊,2020(2):34-42.
  [3]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19-11-06(1).
  [4]刘志彪. 平等竞争:中国民营企业营商环境优化之本[J]. 社会科学战线,2019(4):41-47.
  [5]程波辉. 制度—能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治理框架及其检验[J]. 行政论坛,2020(2):106-111.
  [6]郭鹰.政府清廉建设对营商环境的改善效应分析——基于全球79个国家(地区)的经验数据[J]. 浙江学刊,2019(4):152-159.
  [7]后向东.论营商环境中政务公开的地位和作用[J].中国行政管理,2019(2):17-22.
  责任编辑:籍雪梅
其他文献
文章探讨了不同类型的经理人对股权激励与控制权私利之间关系所起的作用,并以2008~2018年所有A股上市公司数据进行验证,结果发现:独立型经理人对股权激励抑制控制权私利的行为起着正向调节作用,依附型经理人并未发挥有效的监督效应;在内部控制质量较低的环境中,股权激励对控制权私利的抑制效应更显著,发挥的替代效果更佳。本文的研究深化了对经理人公司治理角色的认识,拓宽了对控制权私利的研究。
移动污染源是中国环境治理的难点之一。本文分析了监管者与机动车移动污染源之间的博弈关系。通过考察边际成本与边际收益的方式建立了非同质演化博弈模型,讨论了监管成本变化以及机动车异质性治污成本对均衡点位置的影响。计算结果表明,受不同成本特性影响,机动车移动污染源监管博弈会呈现三种不同均衡状态:有效监管状态、无效监管状态和形式监管。在有效监管状态下,较低的处罚水平导致治污水平低下;监管力量薄弱地区会出现无效监管状态;在形式监管中,不规范的责令整改方式会导致整改水平低下的形式主义问题。主要结论为:应提高机动车超标排
通过分析“互联网+”视域下网络育人工作的挑战性及发展机遇,得出高职院校构建网络育人体系的举措包括更新教育观念,做好教师队伍顶层设计;善用育人资源,搭建新媒双向互动平台;提升媒介素养,打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等几个方面。
线短租平台作为共享经济的重要平台之一,有着显著的特征:它只提供房间的信息展示等服务而不是提供产品,只决策交易佣金以及向谁收取佣金,而平台上交易的房间租赁服务的质量和价格均由房东来决策。文章考虑三种在线短租平台的盈利模式——向房东、向房客以及向双边用户都收取交易佣金,分别建立三阶段动态博弈模型,利用逆向归纳法分析了房东的房间服务质量和定价决策。通过均衡分析,得到以下结论:不管平台选择哪种盈利模式,当平台上已有的房东数量较少时,房东数量的增多反而不利于平台获利,而当已有房东数量超过规模临界值时,房东数量的增多
文章揭示了城市桥梁人行道系结构设计缺陷,提出了从改进盖梁结构设计入手解决问题的建议。
以中美贸易战为背景,研究美国股票市场、中国A股市场与香港股票市场的动态溢出效应。运用DAG-SEM模型和信息指数模型的静态和动态分析法测度市场间波动率信息溢出的方向、强度以及动态变化过程。研究发现:在贸易战期间,美股、港股和A股之间的溢出强度均增加。中国内地股市与美国股市呈双向信息溢出,标普500指数与沪深300指数的“方向交替”多于道琼斯与沪深300指数。特别地,贸易战白热化阶段,即2018下半年至2019上半年,中国内地股市对香港股市的信息溢出强于美国股市,成为港股信息溢出的主要传导者。
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市场需求、价格和风险厌恶等因素同时干扰时,构建数量折扣契约的供应链博弈模型,寻找其实现供应链协调的内在约束条件。根据显示原理,构建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多因素干扰的CVaR模型并求解,然后用算例仿真,结果表明:供应商隐瞒生产成本信息会带来额外收益,但给零售商造成额外损失。价格随机与零售商厌恶风险的耦合作用是导致供应链上各决策变量发生分岔现象的内因,与信息是否对称无关。但信息不对称会损害供应链系统的稳定性。在分岔突变区域内供应链失调,在区域之外供应链协调。零售商风险中性的态度和提高信息透明度有
本文在研究国内大学英语写作教学中思辨能力培养现状的基础上,针对当前写作教学中语言知识和技能与思辨能力培养相互割裂的现状,依据“德尔斐”思辨双维模型与合作学习教学理论,构建以思辨能力培养为导向的合作式英语写作教学模式,将思辨能力的培养和写作教学有机结合。该模式在提升学生写作能力的同时培养学生思辨能力,促进语言能力和思辨能力协同发展,使“知识-技能-思辨能力”相辅相成、融合相长,希望能为我国大学英语写作课程改革提供可参考方案。
人才是乡村振兴的第一资源,人才队伍建设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根本途径。河北省通过实施吸引外出人才返乡工程、健全人才在乡工作机制和发掘培养本土人才队伍等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面临着城乡差距导致人才流失、水土不服导致难以融入、机制不全导致发展受限等发展瓶颈。新时代,要加快城乡融合发展,促进乡土人才双向流动;完善乡村治理体系,营造乡土人才工作环境;建立良性体制机制,拓展乡土人才发展空间,才能构建“引、育、管、用”等全方位的乡土人才队伍建设体系。
[摘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重要组织保障,也是全面加强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年轻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生力军,发挥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承担着继往开来的使命。选拔年轻干部是一项事关干部队伍建设、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命题。研究选拔年轻干部机制,明确该机制的含义与作用、原则与内容、程序与主管机关、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对于深刻认识人事管理科学规律,进而深化对全面加强从严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