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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记录整理、来经本人审定)同志们:这次全国法院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经验交流会,选择在上海召开,是因为这项工作是上海市长宁区法院先搞起来的,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已经有了一些比较好的经验,所以,这次会议也算是“现场会”。会议期间,上海长宁区法院、上海高级法院做了比较系统的介绍,天津高级法院、福建高级法院和江苏常州市中级法院也做了专题介绍;与会同志还提供了许多书面经验材料;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学会的负责同志介绍了国外少年审判制度及其特点。刚才,上海市委杨堤副书记又给我们作了很好的讲话。会议开得是好的,成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