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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楚办字[2012]28号各县市委和人民政府,州委各部委办局,州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经州委、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楚雄州2012年度州政府部门综合绩效考核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州级各部门按照方案分解的目标任务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