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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属于公共服务,它的消费不具排他性,而它产生的利益亦主要由社会获得。根据利益获得原则,政府理所当然应承担义务教育的全部责任,因此政府有充分的理由完全干预义务教育。但是,在政府直接的控制与管理下,义务教育公立学校系统中教育资源浪费、工作效率低下、官僚主义盛行等风气却愈演愈烈。由此,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改变政府对这一阶段公校的直接行政管理。